关于发布《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漂白化学烧碱法麦草浆生产工艺)》等二项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 第26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漂白化学烧碱法麦草浆生产工艺)》等二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漂白化学烧碱法麦草浆生产工艺)(HJ/T 339-2007)麦草浆清洁生产标准
二、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硫酸盐化学木浆生产工艺)(HJ/T 340-2007)硫酸盐化学木浆清洁生产标准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