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实施超标耗能加价收费管理办法不久,山东省又开始对超标排污进行加倍收费。
近日,山东省政府通报了2007年第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检查结果,一部分违法排污企业除被停产整顿、罚款、追究责任人外,同时还被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
本次环保专项行动中,累计检查工业污染源215个、城市污水处理厂94座、河流断面43个、入河排污口16个。在取样监测的131个工业污染源中,达标排放的有119个,占取样监测总数的90.8%;在取样监测的80座污水处理厂中,达标排放的有58座,占取样监测总数的72.5%;在取样监测的43个河流断面,仅有1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
根据检查发现的违法事实,山东省政府除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外,另行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了加倍收取排污费的经济处罚。
对于COD排放超标的烟台巨力化肥有限公司、茌平三九味精公司、莱芜乾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东营大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进行停产整顿,经山东省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由有关市政府依法追究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有关市环保部门依法对其罚款和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
对超标排污的莒南庞疃造纸厂、日照莒县宏德柠檬酸厂等企业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能稳定达标的,责令停产整顿。上述企业由有关市环保部门依法对其罚款和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
该行动还对出水水质超标的污水处理厂、淤泥沟断面水质和电厂脱硫情况进行了检查。部分违规项目被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