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源(600094)今天公告,近日接到山东省潍坊中院民事判决书,裁定*ST华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所占蓝天纸业92.08%的股权返还给上海华源格林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ST华源控股子公司),再由格林威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返还给安丘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ST华源曾于2002年指定由华源格林威与安丘市国资局分别签订关于山东安丘蓝天纸业集团12.85%、87.15%股权的转让协议。2003年*ST华源又从格林威公司受让山东蓝天90%股权。4年之后,安丘市国资局以没有实现双方框架协议中关于将蓝天纸业进入造纸行业核心企业,以及在2003年度和2005年度内各增加10万吨生产能力的承诺为由,称*ST华源和格林威公司单方违约。(李文绚/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