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历史原因,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原控股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金城造纸集团金宝纸业有限公司累计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14594.29万元,其中: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用8311.29万元,金城造纸集团金宝纸业有限公司占用6283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以来,相关各方积极努力,想方设法,全力解决资金占用问题。2007年5月10日,上述两家公司以现金方式偿还了对本公司非经营性欠款14594.29万元,其中: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8311.29万元,金城造纸集团金宝纸业有限公司偿还6283万元。届时,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