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石 岘:重大事项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获悉,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同意国家开发银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延边州人民政府一次性偿还3亿元贷款本金及513万元利息的情况下,核销对公司的3.35亿元贷款及572.85万元利息(利息为概算数,具体数字尚待国家开发银行核算后确认)。
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收到有关文件,延边州人民政府同意无偿暂借公司3亿元,专项用于偿还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还款期限尚未确定。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延边州财政局已于2007年5月17日将上述3亿元汇入国家开发银行指定的银行账户。待国家开发银行核算出相应贷款所产生利息的准确数字后,公司即可偿还。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正在履行核销贷款利息及内部的有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即可启动核销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