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湖北省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七大行业,以及能耗10万吨标煤以上的耗能大户中,重点推进百家企业节能工程。省政府规定,凡完不成节能责任制目标的市州,一律停止新开工项目和工业用地审批。
近日,湖北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省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省长罗清泉、副省长任世茂在会上讲话。会议强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找准差距,明确重点,改进作风,抓好落实。今年将对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结硬账”。
会议要求,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低耗能、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促进节能减排科技成果产业化。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加快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体,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十一五”期间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目标如期实现。
根据湖北省政府安排,各市州县都要明确50家至100家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应立即取缔年产规模在1.7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今年底以前全面淘汰3.4万吨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2008年底以前关停2万吨以下、环保未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对年产规模低于20万吨的水泥企业分批实施关停改造。支持小火电厂改造转型,实行热电联供,到2010年,装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机组关停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