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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http://www.paper.com.cn  2007-06-14 上海证券报

  发行人: 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协议、抵押物监管协议及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监管协议的安排。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发行人、泰格林纸集团、集团公司、公司:指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本期债券:指总额为8亿元的2007年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简称“07湘泰格债”。

  3、本次发行:指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期债券在中国境内的公开发行。

  4、募集说明书:指公司为本期企业债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2007年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5、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公司为本期企业债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2007年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6、主承销商:指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第一创业证券”。

  7、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8、主承销协议: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流通签订的《2007年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主承销协议》。

  9、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07年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承销团协议》。

  10、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11、债券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2、企业债券抵押资产监管人、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监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13、债券持有人:指持有2007年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的机构投资者。

  14、债权代理人:指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发行款项:指本期债券本金总额8亿元人民币。

  16、年度兑付款项:指本期债券应支付的到期本金及利息之和。

  17、工作日:指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18、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财金[2007]1270号文批准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升路48号

  法定代表人:王祥

  联系人:易宇阳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升路48号

  联系电话:0731—4025570

  传真:0731—4025594

  邮编:4101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江涛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联系电话:0755-25832536

  传真:0755-25831718

  邮编:518028

  (二)副主承销商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杨洋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608室

  联系电话:021-63411660

  传真:021-63411640

  邮编:200001

  2、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人寿大厦1901室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邢欣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人寿大厦1901室

  联系电话:010-85252652

  传真:010-85252644

  邮编:100020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陈冬涛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层

  联系电话:029-87406272

  传真:029-87406134

  邮编:710004

  (三)分销商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窦长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五层

  联系电话:010-84588272

  传真:010-84868323

  邮编:100004

  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人:吴东强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座15层

  联系电话:010-66229139

  传真:010-66578972

  邮编:100032

  3、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石进辉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32F国海证券固定收益总部

  联系电话:010-64211803

  传真:0755-83716871

  邮编:518040

  4、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义

  联系人:蔡国辉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10-68083597

  传真:010-68083602

  邮编:100045

  三、发行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6号富东大厦7层

  负责人:刘小英

  联系人:汪少炎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乙12号天辰大厦

  联系电话:010-65518580

  传真:010-65518687

  邮编:100020

  四、审计机构1:北京中兴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8号中雅大厦A座10层D号

  负责人:王绍伟

  联系人:彭桃英、陈志强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78号

  联系电话:0731-5829669

  传真:0731-5829669

  邮编:410007

  五、审计机构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陈永宏

  联系人:张嘉

  联系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7楼

  联系电话:0731-2183722

  传真:0731-2183808

  邮编:410001

  六、评估机构1(土地评估):湖南新星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

  法定代表人:颜军

  联系人:高向阳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

  联系电话:0731-4418580

  传真:0731-2254858

  邮编:410005

  七、评估机构2(房地产评估):湖南新星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

  法定代表人:孙益文

  联系人:高向阳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

  联系电话:0731-4418580

  传真:0731-2254858

  邮编:410005

  八、企业债权抵押资产监管人、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监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白沙路2号

  负责人:龚蜀雄

  联系人:石勇、肖颖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白沙路2号

  联系电话:0731-4419832,0731-4133440

  传真:0731-4419155,0731-4141174

  邮编:410007

  九、债权代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王芳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联系电话:0755-25832662,0755-25832588

  传真:0755-25831718

  邮编:518028

  十、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D座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张晓斌、杨茗茗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D座7层

  联系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邮编:100022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07年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简称“07湘泰格债”)。

  三、发行规模:人民币8亿元。

  四、债券期限:十年(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即自债券发行后第七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10%,15%,15%的比例提前偿还,第十年一次性偿还剩余的60%债券余额)。

  五、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5.38%。即债券利率根据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97%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41%。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方式:固定利率公开发行。

  八、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九、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中国境内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购买。

  十、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07年6月20日。

  十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07年6月14日。

  十二、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07年6月14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6月1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计息期限:自2007年6月14日起至2017年6月13日止,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自第七年即2014年起至2017年,逐年按照约定比例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五、付息首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6月1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首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六、集中付息期限:自每年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十七、兑付首日:2014年-2017年每年6月14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八、集中兑付期限: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十九、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一、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二、企业债券抵押资产监管人、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监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二十三、债权代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四、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债项信用评级为AA+级。

  二十五、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6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见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的要求办理。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的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购买本期债券。

  具体发行网点见募集说明书。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认购人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资产抵押条款之权利及义务安排,债券发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将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企业债券抵押资产监管人、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监管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如果本期债券在有关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获得批准,则投资者可自愿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转托管到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指定的相应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由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按年付息,每年的付息期为自付息首日起20个工作日,每年付息一次。

  (二)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和相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债券信息披露媒介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兑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即在债券发行完毕后第7年开始按照约定比例逐年提前偿还部分债券本金(具体方案请参看本募集说明书第十五条偿债保证措施),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工作由债券托管人和相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债券信息披露媒介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额控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是集制浆造纸、林业开发、板材加工、轻机制造、港口贸易、房地产开发、小化工等于一体的国有大型一类企业。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93,906.55万元,净资产为286,614.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68%,200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77,121.38万元,利润总额19,947.62万元,实现净利润11,138.92万元。

  截至2006年底,公司拥有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公司、洪江纸业有限公司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7家,参股湖南卓越浆纸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公司。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分析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造纸产品消费迅速增长,市场需求逐年扩大,行业发展前景巨大。同时,国内造纸企业经济类型结构和产品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造纸工业环境污染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治理效果显著,正向良性的方向发展,全行业总体呈现出市场和投资需求活跃,平稳快速发展,企业间竞争激烈的局面。

  尽管生产量逐年上升,我国纸及纸板消费量与生产量相比一直存在缺口,消费拉动作用明显,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使得一些经营规模小或经营效率低的纸生产企业面临减产甚至停产威胁,进一步减小了纸行业的实际产量,造成有效供给不足。同时造纸行业结构性矛盾明显,主要体现在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低档产品趋于过剩,中高档产品不足等方面。供小于需的局面和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势头将为我国造纸工业发展提供极大的双支撑,其发展将进一步加速。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2006年,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共同评定公司为2006中国制造业500强第350名,列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业第4名。2006年公司总产量已增长到75.94万吨,销售收入达47.7亿元,年末资产总额达109.4亿元,在国内纸业界的排名将进一步上升。

  与竞争对手相比,泰格林纸集团具有林业资源优势、淡水资源优势、交通运输优势、成本优势、质量优势、核心技术优势、营销优势、信息化优势、产业政策优势、龙头企业优势十大竞争优势。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目前,泰格林纸集团的主业为林业、板材、制浆和造纸;轻机制造、港口运输、物流贸易等列为其它产业类。公司主导产品为新闻纸、颜料整饰胶版纸、精制轻量涂布纸(LWC)、轻型印刷纸、书写纸、精制牛皮纸、牛皮箱纸板、牛卡纸等40多个品种,100余种规格。

  在“十一五”及未来,泰格林纸集团将实施以资源战略优先,林、板、浆、纸互促的“林纸一体化”可持续发展模式,将过去单纯的纸产品向上延伸,形成林产品、板材产品、浆产品、纸产品四大类型的终端产品,实现林、板、浆、纸一条龙的循环发展。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简介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93,906.55万元,净资产286,614.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68%。

  2006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7,121.38万元、利润总额19,947.62万元,净利润11,138.92万元。

  200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为39,497.40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为117,143.45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为82,850.73万元。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日,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人民币,将全部用于怀化年产40万吨漂白硫酸盐木浆及14万公顷原料林基地林纸一体化项目,怀化林纸一体化项目由年产40万吨漂白硫酸盐木浆项目和配套14万公顷原料林基地项目两个子项目组成。

  项目已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工[2006]15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工业[2005]2725号文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审[2005]356号文的批准。

  该项目总投资434,690万元(含外汇19,591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27,806万元(制浆部分310,496万元,原料林基地部分117,31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884万元(制浆部分6,437万元,原料林基地部分447万元)。

  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采用抵押担保形式,发行人将通过法律上的适当手续将其部分财产作为抵押资产进行抵押,以保障企业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兑付,一旦债券发行人出现偿债困难,则变卖这部分财产以清偿债务。

  一、发行人提供的抵押资产

  (一)泰格林纸总部综合用地及不动产

  泰格林纸总部设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其抵押资产包括综合用地、总部办公楼和综合楼等。经湖南新星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泰格林纸总部综合用地及不动产价值合计11816.18万元。

  (二)泰格林纸总部澧县七里湖出让农用地使用权

  经湖南新星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该项资产价值46466.7万元。

  (三)湖南洞庭白杨林纸有限公司澧县七里湖出让农用地使用权

  经湖南新星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该项资产价值46466.7万元。

  (四)湖南卓越浆纸有限责任公司沅江市工业用地、岳阳市城陵矶工业用地和岳阳市南津港工业用地

  土地一:位于沅江市庆云山书院路358号的工业用地,。经湖南新星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该项资产价值10485.45万元。

  土地二:位于岳阳市城陵矶的工业用地,经湖南新星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以上资产总价值25935.25万元。

  土地三:位于岳阳市南津港的工业用地,经湖南新星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该项资产价值39630.66万元。

  以上抵押资产共四项,包括8宗土地,综合楼、办公楼各1。经评估,以上抵押资产价值合计为180800.54万元。

  据湖南新星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抵押土地的未来十年地价预测报告,自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推行以来,湖南省内各市(州)地价体系趋向完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的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精神,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了《关于工业用地招拍挂牌出让有关问题通知》(湘国土资发[2007]6号),明确规定从2007年3月9日起,对新增工业用地必须在土地市场以招拍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并不得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的标准。上述政策的实施,将会对工业用地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工业用地的价格将会有较大的提高。根据湖南省工业用地目前的地价水平,可确定地价平均每年约上涨2.0%。

  上述变化趋势,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估宗地地价在未来10年内处于上涨趋势。10年后委估宗地中,工业用地预计涨幅为21.9%,综合用地预计涨幅(按商业涨幅计算)为42.4%,农用地预计涨幅为5.1%,建筑物每年减值2%,则委估8宗地10年后地价预计为194504万元,建筑物价值预计为7135万元,合计为201639万元。

  二、抵押债券操作方案

  发行人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合法、完整、有效地拥有发行人抵押资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湖南卓越浆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合法拥有用于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两块用于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而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函》同意将这两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2007年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的抵押担保;湖南洞庭白杨林纸有限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合法拥有用于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抵押登记管理部门已就以上抵押物分别出具证明,明确该抵押物为抵押人合法拥有,可为全体2007年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的持有人设定抵押登记。

  鉴于获得以上合法手续,发行人将抵押资产直接通过登记抵押给“07湘泰格债”所有持有人,并在债券发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确认手续。

  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抵押资产的安全,同时由于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发行人特为债券持有人聘请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义务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同时,债权代理人聘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作为抵押资产的监管人,对发行人抵押资产进行监管。监管人将严格承担监管责任,当抵押资产无法覆盖约定价值时,有义务第一时间告知发行人和债权代理人,并督促发行人补足差额,监督发行人的补足责任。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监管人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的情形下,继续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给予信贷支持。当发行人发生偿债困难时,监管人可根据发行人的申请,按照监管人内部规定程序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监管人可对其提供信贷支持以解决发行人临时性的偿债困难。

  当发行人违约无法偿付本息时,债权代理人通过债券持有人大会形成决议并在抵押资产监管人配合下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处置抵押资产以清偿到期未偿付本息。

  发行人每年将聘请中介评估机构对抵押资产进行跟踪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提供给监管人和债权代理人。监管人动态监督、跟踪抵押资产的价值变动情况,定期、不定期出具报告,此报告将作为债券跟踪评级的重要依据。抵押资产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时,由监管人向债权代理人和债券持有人进行信息披露,一旦出现抵押资产价值减少,并且下降到某一程度———无法覆盖未到期本息余额的一定倍数时(设置本息余额的1.4倍为警戒线),由监管人督促发行人追加抵押品以弥补价值差额部分。

  

  三、偿债环节出现问题时的偿债措施和赔偿手段

  偿债环节出现问题可分为两种情况:发行人到期未及时偿还本息;抵押资产价值低于预先设置的价值警戒线。出现上述情况的偿债措施和赔偿手段如下:

  (一)发行人到期未及时偿还本息的情形

  到期不能及时偿还本息时,向债券持有人公告违约事实,并由债权代理人向发行人催缴本息款项。除正常的兑付外,还需要发行人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违约金=未偿还本息金额X本期企业债券利率X延迟支付时间。

  如果发行人在一个月内仍未偿还款项,由债权代理人召集债权人大会,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提前偿付本息(违约发生在债券到期日之前),如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偿付,债权代理人和抵押资产监管人有权共同处置抵押资产获得本息偿付、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

  (二)抵押资产价值低于预先设置的价值警戒线的情形

  抵押资产价值低于预先设置的价值警戒线时,由监管人出具动态报告,并履行职责督促发行人补足差额,要求发行人及时追加抵押资产。

  发行人违约时,债券持有人通过债权代理人行使权利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如抵押资产处置、法律诉讼等费用,从拍卖资产所得中提前支付。

  同时设立偿债基金,为抵押债券的偿还提供充分的保障,由监管银行为偿债基金设立专门账户,并将资金提取情况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偿债保证措施

  发行人将提前提取偿债基金用于本期债券的兑付工作,并建立专户进行管理,以确保按期兑付本息,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偿债基金的计提方案

  公司从发行当年起按季度计提偿债基金,每次提取金额不小于年应计提偿债基金总额的25%用于次年利息支付。同时设置债券提前偿还条款:于第六年开始按季度提取偿债基金,每次提取金额不小于年应计提偿债基金总额的25%用于次年按照约定比例提前偿还部分债券本金和利息,约定自第七年起,每年提前偿还比例分别为本期债券本金金额的10%、15%、15%、60%,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按照约定比例注销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部分本期债券。同时从第七年起,债券余额的减少使得发行人需支付的利息也相应减少,计算方法为:利息=未偿还本金金额X本期企业债券利率。

  二、偿债基金的保障措施

  为了保证偿债基金的有效计提和专用性,发行人特有偿聘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担任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监管人。发行人将切实保障偿债基金按时、足额提取,该偿债基金接受监管人和债权代理人对其计提和使用情况的共同监管。确实因经营问题而导致资金不能足额到户时,发行人将在第一时间向债券持有人和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监管人披露,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以保障偿债基金账户安全。

  (一)事前预防:发行人将通过股东会形成决议,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在偿债基金账户足额计提出现困难时,可以用多提的盈余公积金和风险准备金弥补。

  (二)事中应对:当企业的项目收益及经营盈余无法提足偿债基金时,通过出售短期投资和票据、使用银行贷款、出售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出售长期投资或固定资产以获得足额资金来弥补差额;基金账户未能完全补足前,不能向股东会提出利润分配相关提案;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调减或暂缓发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主要责任人附连带责任,不得在事中调离所在岗位;在约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三)事后补救:与债券持有人及债权代理人及时沟通,发行人应阐释资金不能足额到户的原因,并就相关补救事宜与持有人协商一致;在与债券持有人就补救适宜达成一致后,发行人应严格依照协商达成的约定,履行偿债基金的补提措施。

  第十六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风险因素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国家经济政策变动等因素都可能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相对降低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2、债券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集团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足额支付。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计划申请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一定会有活跃的交易。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行业内竞争风险

  国内造纸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生产厂家较多,另外,广阔的市场空间吸引了国内外资本的进入,从而将引致全行业的竞争压力加剧。

  2、原材料供应风险

  随着我国造纸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材料需求也越来越大,原材料供应缺口导致国内造纸企业大量进口原材料,对进口较大的依赖性将使得我国造纸工业面临较大的国际市场浆价波动所产生的风险,同时也将制约造纸工业的发展。

  3、环保标准提高风险

  目前,大多数企业的废水排放都执行较低的环保标准,但今后国家环保标准将逐步提高,环保标准的提高,将增加企业的废水处理费用和经营成本,进而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政策性风险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从而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

  国家经济周期的变化可能会影响社会对纸制品的总体消费能力,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影响该行业的盈利状况,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效益。

  (四)与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1、项目管理的风险

  本期债券投资项目为大型产业链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如果发行人因内部管理因素,影响项目的生产建设或产品质量,导致经营状况不佳,将可能造成本期债券不能如期足额兑付,对投资者到期收回本息构成危险。

  2、价格波动的风险

  我国造纸工业是引进市场机制较充分的行业,对外开放的程度也较高,纸价格受国内供求关系、国际市场价格以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较大,若未来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局面,将会拉低项目建成投产后的投资收益,进而对本期债券的到期支付带来不利影响。

  二、风险对策

  (一)与债券相关风险的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经适当考虑了对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同时,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利率风险。

  2、债券偿付风险的对策

  目前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其自由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要求。

  发行人通过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保证工期,争取早日运营,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

  发行人已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足额的抵押资产担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担任本期企业债券抵押资产的监管人,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承诺函。发行结束后6个月内,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行业内竞争风险的对策

  国内纸业市场结构性矛盾突出,低档产品已相对过剩,但中高档产品仍供不应求,价格波动较小,越来越成为造纸行业的主要利润来源。依靠自身的研发和生产能力优势,近年来集团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主导产品已转向新闻纸、强韧牛皮箱纸、铜版纸、精制牛皮纸等中高档产品,为公司带来极强的竞争优势。

  2、原材料供应风险的对策

  泰格林纸集团认为经营林业资源就是经营公司的未来,并率先在全国造纸行业提出并实施“林纸一体化”的战略。经过近几年的苦心经营,已累计投入6个多亿用于造林,取得了实际效果,创造了四个全国第一:一是企业造林面积全国第一(目前,集团可控的林业地面积已超过500万亩);二是苗圃面积全国第一(苗圃基地达13000多亩);三是杨树基因库建设全国第一(收存了世界上非常有代表性的约400个品种的杨树基因);四是企业组建林业科研中心全国第一。公司已逐渐控制了湖南省的林业资源,林业资源优势已凸显,以此储备了丰富的造纸原料资源,大大减小了原材料供应风险。

  3、环保标准提高风险的对策

  集团公司造纸以木浆为主要原料,污染相对较小,同时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不提高排污成本的前提下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公司在国内率先采用并发展了APMP国际最新清洁工艺高得率制浆技术,建设了世界上第一条工业化PRC-APMP制浆生产线,该生产线采用NaOH化学预浸、H2O2漂白技术,生产过程无氯无硫污染,消除了采用传统的硫酸盐化学制浆所产生的“二恶英”危害,纸浆得率可达90%以上;拥有国际最先进的苇浆生产技术,该生产线采用干湿法备料、连续蒸煮、高浓封闭筛选、氧脱木素、二氧化氯漂白等世界最新的制浆技术,所生产的苇浆质量大大高于传统的间歇式制浆,生产过程高效、节能、绿色、环保。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1、政策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积极收集相关行业及监管政策信息,准确掌握行业动态,了解和判断监管政策的变化,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以降低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造纸产业受较大的需求拉动,也将保持较快增长。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优化与调整,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切实降低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的影响。

  (四)与投资项目有关的风险对策

  1、项目管理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组织强有力的项目领导班子,落实项目责任制,层层分解,逐项落实,责任到人,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同时,学习国外优秀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理念和手段,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体系。

  2、价格波动风险的对策

  目前纸市场需求的旺盛是支撑国内纸价格走高的重要因素,同时随着竞争的加剧,造纸企业间的二级分化明显,一些经营规模小或经营效率低的纸生产企业面临停产或减产,使得目前国内纸业有效供给不足,供不应求的局面大大降低了未来纸价格走低的风险;集团公司将继续推进“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通过降低原材料或成本最终减少纸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第十七条 信用评级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债项进行综合评估后,评定企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企业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主要评级观点:

  造纸工业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建设息息相关的重要产业,在现代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我国大型造纸企业集团之一,资源优势明显。近几年,公司生产规模逐年扩大,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盈利能力和获取现金能力较强,但债务负担重。公司可得到湖南省政府的大力支持,未来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主体信用风险较低。本期企业债券由公司自有资产进行抵押,并建立偿债基金以保障本期企业债券本息的到期偿还。企业主要具备如下优势:

  1、近几年,我国造纸行业整体发展良好,并且是近年投资的重点,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2、公司是我国最早实施“林纸一体化”的企业,资源优势明显,公司长远发展具有资源优势。

  3、公司能得到湖南省政府在产业政策、投融资等方面的有效支持,发展潜力较大。

  4、公司研发能力较强,技术储备充足,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5、近几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盈利能力和获取现金能力较强。

  6、公司建立偿债基金,可有效分散本期债券一次还本付息的压力;且本期企业债券将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可有效降低偿债风险。

  7、本期企业债券投向———怀化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前景看好,是本期债券偿债的有力保障。

  总体看,公司本期企业债券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很低。

  第十八条 法律意见

  北京君致律师事务所君致法字[2007]032号法律意见书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概要如下:

  1、发行人系依照《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申请发行的本期债券为企业债券,已取得在目前阶段发行本期债券所需取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3、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

  4、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发行人出具的《资产抵押承诺函》、卓越公司、白杨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监管人签署的《企业债券抵押资产监管协议》合法有效;在发行人严格履行《资产抵押承诺函》的前提下,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

  6、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募集说明书摘要》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尚待国家发改委核准。

  结论意见:发行人具备《证券法》、《条例》和《通知》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发行人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核准后即取得发行本期债券所需的全部合法批准和授权,可以发行本期债券。

  第十九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承诺函

  发行人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承诺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6个月内,发行人将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并争取尽快实现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

  二、本期债券利息收入的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第二十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人董事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

  2、抵押资产权属证明

  3、主管部门对抵押资产出具的抵押意见

  4、经审计的发行人2004、2005、2006年度财务报表

  5、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法律意见书

  6、本次债券发行的信用评级报告

  7、企业债券抵押资产监管协议

  8、专项偿债基金账户监管协议

  9、债权代理协议

  10、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1、国家发改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林业局、湖南省发改委对怀化林纸一体化项目的批文

  12、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资委、湖南省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融资中心关于怀化一体化项目融资的批文

  二、查阅地点、查阅方式、联系人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材料有任何疑问,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查询:

  (一)咨询发行人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升路48号

  法定代表人:王祥

  联系人:易学洪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升路48号

  联系电话:0731—4025624

  传真:0731—4025594

  邮编:410100

  (二)咨询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高轶坤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联系电话:0755-25832526

  传真:0755-25832940

  邮编:518028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下载本债券募集说明书,或者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所有上述备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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