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企业总数一成的大中型企业2006年创造的利润却占了七成
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6年规模以上造纸企业的数据分析,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180家,占5.31 %,较2005年的6.97%减少1.66个百分点;“三资”企业有370家,占10.92%,较上年10.38%增加0.54个百分点;集体及其他企业有2838家占83.77%,较上年82.65%增加1.12个百分点。
在纸及纸板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14.33%,较上年23.62%减少9.29 个百分点;“三资”企业占34.61%,较上年32.83%增加1.78个百分点;集体及其他企业占51.06%,较上年43.55%增加7.51个百分点。在利税总额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12.15%,较上年24.22%减少1 2.07个百分点;“三资”企业占32.38%,较上年的29.75%增加2.63个百分点;集体及其他企业占55. 47%,较上年的46.03%增加9.44个百分点。2006年,国内造纸企业经济类型结构仍在调整变化,与2005 年相比造纸企业数量由3342家上升至3388家,增加了46家,其中“三资”企业增加23家,集体及其他企业增加7 6家,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数量却减少53家。这表明“三资”企业和集体及其他类型企业发展较快,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产品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和利润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按照我国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2006年在3388家规模以上造纸企业中,大中型造纸企业39 6家占11.7%,小型企业2992家占88.3%;在纸及纸板产品主营业务收入中,大中型企业占63.8%,小型企业占36.2%;在利税总额中,大中型企业占67.8%,小型企业占32.2%;在利润总额中,大中型企业占70.0 %,小型企业占30.0%。2006年主要产品新增产量中,重点骨干企业增量已占总增量的60%以上。目前已有一批优秀企业率先由传统造纸业向现代造纸业转变,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起着重要支撑和推动作用。(中国造纸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