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寿光市在召开的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市长孙明亮与有关镇、部门代表签订了《“十一五”环境目标责任书》。同时,向与会的各镇(街道)、市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318家企业下发了《寿光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考核试行办法》和《寿光市环保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从中央到地方,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许多新要求,环境保护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压线”,任何人、任何单位、任何时候都不能逾越。各级各部门一定不能急功近利,要切实解决只顾经济增长,不顾环境质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只考虑局部和自身,不考虑全局和他人的问题。《寿光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考核试行办法》规定:重点对造纸、化工等行业和违法排污企业,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群众投诉的重点污染问题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环境安全。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继续提高环保市场准入门槛,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四个不批”,即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标准的项目,坚决不批;凡是对河流和大气污染严重,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凡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有影响的项目,坚决不批;凡是靠近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坚决不批。
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终身负责制,所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一律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环保局要严把“第一审批关”,对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国土和金融部门不得提供土地和信贷支持。
要突出抓好水污染、空气污染和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和治理。对污染物总量负荷较高以及有严重污染隐患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计;年底前,巨能热电、新力热电等10家企业必须全部建成脱硫设施。
要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把晨鸣纸业、联盟化工、金玉米公司、鲁丽集团等6家企业建成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以点带面;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化肥农药,确保农产品环境安全。
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对重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公开曝光;对外排污染物浓度超标的,要在2个月内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的,要严肃处理;未上治污设施的,坚决予以关停;对关停的“十五土小”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