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30号》,现将2007年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交易流通日期及债券代码等要素公布如下:
重要提示: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97%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数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41%。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即自本债券发行后第七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10%,15%,15%的比例提前偿还,第十年一次性偿还剩余的60%债券余额。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5]30号公告规定,安排本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不代表对本债券的价值做出实质性判断。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