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情况和股份变动情况及上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及批准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情况
2006年12月14日,本公司与华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同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07年1月5日,本公司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总体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07 年4 月27 日,中国证监会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本公司向华泰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
2007年6月20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向华泰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证监公司字[2007]95号);同日,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华泰集团的要约收购义务(证监公司字[2007]96号)。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截至2007年6月29日,本公司与华泰集团已完成购买资产的交割手续,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验资报告(鲁正信验字(2007)第1013号)。
2007年6月29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及股份限售工作。
(二)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和数量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1.00元/股
3、发行股数:68,231,855股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确定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9.15元/股。
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日均价的算术平均价(即不低于2006年12月15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日均价的算术平均价9.15元/股),具体发行价格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对价支付方式
华泰股份向华泰集团发行68,231,855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作为购买华泰集团持有的4家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生产用地的对价。上述股份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共计62,432.15万元。
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详细情况,可以查阅2007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本次股票发行后股份变动和限售情况
(一)华泰股份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新增68,231,855股A股股份已于2007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托管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上市与流通时间
本次发行完成后,华泰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68,231,855股,合计持有本公司40.66%的股份。本次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流通A股,华泰集团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新增股份预计上市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三、备查文件
1、华泰股份与华泰集团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95号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96号
4、华泰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四、联系方式
名称: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联系人:许华村
电话:0546-6871957
传真:0546-6871957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