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讯(记者 郭斐)今天,山东省人民政府通报了2007年度第二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
省政府决定,对超标严重的淄博市周村区淄博中宏工贸有限公司、泰安市宁阳县山东大地纸业有限公司、济南市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总厂、济南化肥厂、淄博华龙化工有限公司自本通报公布之日起10日内停产整顿,完善治污设施,经省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上述企业,由所在市政府依法追究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市环保部门依法对其罚款和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
对超标排污的济南正昊化纤新材料有限公司、安丘市鲁安药业有限公司、栖霞通力达印染厂、济南二机床有限公司、济南市齐鲁制药有限公司东厂、济南元首针织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恒力车业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责令1个月内进行整改。
鉴于齐鲁石化排海管线长期污染超标严重的状况,对齐鲁石化排海管线沿线的齐鲁石化公司、淄博市临淄区、广饶县,暂停所有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