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雪梅、通讯员徐玲)为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小造纸、小水泥、小火电企业(生产线)依法关闭,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宜昌市7家小水泥、4家小造纸企业榜上有名,这是记者7月18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的。
据悉,关闭小造纸企业(生产线)的要求是:取缔无工商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造纸生产企业和规模在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立即关闭向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的造纸厂;在2007年底前淘汰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关闭规模在2万吨/年以下、环保未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其中,我市当阳市鸿兴造纸厂、当阳市欣达纸业有限公司、当阳市干溪造纸厂、枝江仙女飞亚纸厂四家造纸企业被列入2007年关闭“四小企业”名单之中。
关闭小水泥企业(生产线)的要求是:、取缔无工商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水泥生产企业,淘汰土窑、普通立窑、窑径2.2米及以下机械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下干法中空窑、直径1.8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设备;2007年底前关闭生产工艺、条件、环保整治不达标的生产企业以及2003年12月23日后新建和扩建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企业(生产线)。其中,我市长阳清江建材有限公司、宜昌市明珠水泥厂、远安县聚才水泥厂、宜昌骏王集团公司五峰水泥厂、宜都市明远工贸有限公司、宜都达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兴山县宏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7家小水泥企业被列入2007年关闭“四小企业”名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