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国家环保总局启动“流域限批”之机,7月17日,河南省环保局开展了“整治环境违法企业一号行动”对郑州市、开封市和新乡市的所辖县(市、区)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结果令人堪忧
在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启动的旨在遏制重点流域水污染加重势头的“流域限批”中,河南省淮河流域的周口市、海河流域的濮阳经济开发区名列其中。濮阳经济开发区更是被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列入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之一。借“流域限批”东风,7月17日,河南省环保局开展了“整治环境违法企业一号行动”,省环保局局长王国平、副局长李景明和纪检组长马福立分别带领3组执法人员,对郑州市、开封市和新乡市的所辖县(市、区)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相当部分企业仍在顶风作案。
荥阳:违法项目又扩建
现场目击一:荥阳市同兴碳素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已经竣工生产,可公司却拿不出任何环评手续;沃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探头已被泥污严严地裹住,COD更是严重超标。
7月17日下午,第一检查组首先来到荥阳市。
在连霍高速公路荥阳出站口附近,荥阳市同兴碳素有限公司两个正在冒着浓烟的烟囱立刻引起检查组的注意。检查组在现场了解到,由于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对烟囱的除尘装置进行维护更新,造成烟尘超标排放。更让检查人员吃惊的是,这家企业的二期工程已经竣工生产,可公司却拿不出任何环评手续。原来,荥阳市同兴碳素公司二期工程煅烧炉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扩建,属于未批先建项目。
随后,执法人员又对荥阳市沃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令人触目惊心。检查组还没进厂门,远远地就能看到厂里的烟囱在往外排着黑烟,检查组初步认定烟囱所排黑烟严重超标。当检查人员从排水口取出在线监测探头时,探头上已被泥污严严地裹住,环保执法人员说:“这一现象是企业污水长期超标排放所致。”
据了解,早在2006年荥阳市环保局就对沃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治理通知,要求其当年8月底前完成污水末端治理,目前治理工程仅进行了20%。检查组提取了水样,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氨氮高达1210毫克/升,COD高达1180毫克/升,严重超出国家标准。
登封:想进厂门不容易
现场目击二:
在登封电力集团自备电厂,在多次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之后,执法人员仍被保安拦截在厂门口。其间,检查组数次拨打当地12369环保热线,均没有人接听。
当晚9时许,第一检查组又赶到登封市阳城工业区进行暗查。
还没来到工业区冶炼群区,检查组就看到登封电力集团自备电厂的大烟囱里冒出滚滚浓烟,检查组决定进厂检查。但在多次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之后,执法人员仍被保安拦截在厂门口。其间,检查组数次拨打当地12369环保热线,均没有人接听。最终,在检查组的强烈交涉下,执法人员得以进厂检查。随后,登封市环保局局长闻讯赶到了现场。
经检查,此电厂的一号除尘器停运,造成烟囱超标排污,烟囱出现黑浓烟,有大颗粒物掉落。根据电厂的生产日志,执法人员发现这种情况不是偶然的,类似情况曾多次发生。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截至当晚10时记者离开时,这个电厂的除尘设施仍没检修好。
延津:小造纸顶风生产
现场目击三:
没有硬化的废水池中注满了废水,丰庄镇造纸厂声称可以实现“零排放”,而厂外农田边的沟渠里到处都是黑红色的造纸废水。
一个早该被淘汰和取缔的石灰法制浆的再生纸造纸企业,如今却一直在违法生产、违法排污。7月17日下午,第二检查组对延津县丰庄镇造纸厂进行了突击检查。
当执法人员进入造纸厂厂区时,发现企业正在热火朝天地进行生产,厂区内堆满麦草。8个洗浆池里也堆满了大量的草浆。生产车间里,两条生产线正常运转着,大量的纸张成品堆满了整个仓库。在厂区南侧,有一片大的污水存放池,池内存满了造纸废水,而且大部分废水池都没有经过硬化。厂区东南侧规模很大的废水循环池里也注满了造纸废水。造纸厂的一位负责人称,这就是他们的污水处理设施,他们厂的造纸废水,经过循环沉淀,所有废水都回用了,不向环境中排放废水。这么简陋的设施真的能实现“零排放”吗?经过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厂外农田边的沟渠里到处都是黑红色的造纸废水。
据河南省环保局副局长李景明介绍:从2003年开始,河南省按照国家要求逐步淘汰石灰法造纸企业,到2005年6月30日前全省取缔所有石灰法制浆造纸工艺,从检查的情况看,这家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十分简陋,不可能达标排放,更不可能实现“零排放”。河南省环保局曾4次对此厂检查,要求延津县政府依法关闭该企业的生产线,延津县政府负责人也曾表示要对其依法关停,但时至今日,这家企业仍在违法生产、违法排污。
开封:违法企业竟获“挂牌”保护
现场目击四:
对于记者“违法企业为何能成为县里的重点保护企业”的问题,孔副县长解释说:“这是两个概念。如果它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谁也不能保护它!”
7月17日下午6时许,第三检查组赶往开封市通许县。在该县邸阁乡庞庄村东边的田地里,记者发现一处无名铅冶炼厂和一家正在生产的黏土砖厂。铅冶炼厂已经停产,记者看到该厂所用的工艺还是烧结锅,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不仅高污染而且高耗能。
“这是县里引的项目,还是乡里引的?这样的厂子能当引资项目吗?”省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当场责问通许县环保局唐局长。唐局长辩解说:“这不是招商引资项目,是当地的一个农民自己建的。”而负责看厂的看门人却告诉记者,这家工厂的老板是西安人,当初建厂是乡里同意的,“要不是乡里同意,我们哪能让他占我们这么多地?”
检查组告诉记者,这家工厂是去年10月份开始建设,今年5月份开始投产。6月12日,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开始介入调查。由于这家工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县环保局向县政府提出限期进行拆除这家工厂,但不知什么缘故,当地政府至今没有任何行动。以此厂目前的情况看,只要接上电源,就可以立刻恢复生产。至于黏土砖厂则属于省里明令取缔的范围,也不知为何存在至今。
7月17日晚7时许,第三检查组来到河南省宏大化工有限公司。在公司大门口,记者看到了挂在左侧的由通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通许县监察局于2005年1月颁发的“重点保护企业”牌匾。进入厂区,工人们忙碌的身影随处可见,机器的轰鸣声也显示出厂里的繁忙。厂区一角的管道中流出黑
灰色的水,这是不是未经处理的污水呢?这家工厂的负责人回答说:“这是冷却水,看着颜色不正,其实没一点问题,不信咱可以当场测试。我们都停产了,哪来的污水?”
检查组继续检查,发现厂区所有的冷却设备都在运行,冷水不停地浇在机器和管道上,散发出白色的水蒸气。在厂房西南角,执法人员发现五台压缩机,其中有两台正在运转,精炼和装袋车间也都在工作。几名工人正在为刚刚生产出的化肥装袋。见到执法人员,工人们立刻停下并四散离开。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一名女工承认他们确实是在为刚生产出来的化肥装袋,现在厂里的机器没有全开,一个小时能生产10吨左右,一天的产量大约有两三百吨。执法人员还在车间内发现了16日和17日两天的生产记录。
检查组告诉记者:宏大公司早在今年5月份就被列入环保“黑名单”,环保部门明确要求其停产治理。根据有关规定,在停产治理期间即使是调试机器,也必须经环保部门批准。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这家工厂所排废水氨氮浓度高达566毫克/升,COD高达1640毫克/升,严重超标。
关于无名炼铅厂,通许县主管环保的孔副县长承认确实是西安人所办,建设时一直有农民就此事上访,目前已被勒令停产。现在此人正在新疆寻找新的厂址,等找到后就开始拆除。“这是典型的污染转移,我们绝不能给他这个机会!”孔副县长当即表示,县政府会立即采取行动拆除此厂。
对宏大公司,孔副县长表示,最近他也曾到这里检查,发现企业确实已经停产。对于执法人员调查的情况,他表示一定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对于记者“违法企业为何能成为县里的重点保护企业”的问题,孔副县长解释说:“这是两个概念。如果它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谁也不能保护它!”
环保部门:从重、从快、顶格处理违法行为
核心提示:
对河南省宏大化工有限公司,责令其必须停产治理,同时对开封市通许县实施“区域限批”。
7月18日,河南省环保局就“一号行动”的调查情况召开会议,研究处理意见。会上,局长王国平要求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必须“从重、从快、顶格”处理。
经过研究,河南省环保局拿出处理意见:对开封市通许县邸阁乡庞庄村无名铅冶炼厂,必须立即实施拆除。对河南省宏大化工有限公司,责令其必须停产治理,同时对开封市通许县实施“区域限批”。
新密市双洎河出水断面水质COD标准为100,经过现场取样化验其COD竟然高达681,严重超标。河南省环保局要求新密市政府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责令其向省环保局作出书面检讨。
在“一号行动”中,登封市被调查的企业态度蛮横,不让执法人员进厂,与当地环保部门的12369热线联系时,热线值班人员反应迟钝。省环保局决定对登封市环保局进行通报批评,对登封电力集团自备电厂从重处罚。
荥阳市沃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氨氮排放、COD均严重超标,河南省环保局责令其停产整顿。
新乡市延津县丰庄镇造纸厂,原本早就应该被关闭的生产线至今仍在生产,厂方所称的“零排放”,实际上为“粪池排放”,污染十分严重。省环保局责令新乡市政府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取缔。
河南省环保局长王国平表示,省环保局将继续组织类似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企业。
■新闻接力
中华环保联合会提供法律援助
河南卢氏铅中毒案进入赔偿阶段
本报讯 2007年6月5日,本报发表了《铅毒如蝎害人四百》的报道,反映河南省卢氏县范里镇东寨村、南苏村地区,因一个粗铅冶炼厂常年违规生产,造成334人患高铅症,轻度铅中毒59人,中度铅中毒44人。时间过去半年多,受害群众无一人得到赔偿。中华环保联合会领导得知这一消息,非常重视此案,立刻派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前去实地调研。
7月3日,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卢氏县城会见了范里镇东寨村和南苏村5位村民代表,并走访了部分受害者和受害儿童的家长。据他们反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是星火冶炼厂违法违规生产的保护伞,对污染企业监管不力,应负主要责任,给予受害者赔偿。当事人迫切希望环境法律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早日得到赔偿。
7月4日上午,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走访了卢氏县环保局局长助理顾随年、范里镇镇长李靖宇和镇党委副书记冯松林。他们说,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铅中毒案件,事情发生后,马上组成分别由副县长为组长,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领导参加的两个专案组,一组负责处理关停企业、清除设备,一组负责受害村民的血铅检验就医工作。与此同时,公安检察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现有7名政府环保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和1名企业主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外还有负有主要责任的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
目前,此案已经进入赔偿阶段。卢氏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县环保局有关领导主持了3次由受污染两个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5名村民代表参加的赔偿调解会议,但都未达成协议。县环保局有关领导表示将再次主持调解,尽快解决此案的赔偿问题,也希望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前往协助当地政府调解此案,推进赔偿工作快速进展。
据悉,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将紧密跟踪此案的进展情况。 戴严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