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部门对我省餐饮业湿巾进行了抽检,结果发现合格率仅为 10%,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民以食为天”,作为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餐饮业,湿巾抽检合格率仅为 10%,这餐饮业的湿巾还能用吗?我省卫生监督部门抽检的具体情况到底怎样?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A 抽检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共抽检湿巾、卫生湿巾20种
由于这次抽检由甘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负责采样、送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检测,所以记者首先采访了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该所副所长金颖介绍说,此次对湿巾的监督抽检,是国家级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在我省的第一次抽检,是根据“ 2007年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进行的,卫生部分配给包括甘肃在内的8个省承担湿巾、卫生湿巾的抽检任务。并在采样地点和种类数量上做了详细说明,要求至少在10家餐饮业或宾馆饭店抽取共10种不同品牌的湿巾、卫生湿巾;至少在8家商场采集8种不同品牌的湿巾、卫生湿巾;在民航系统采集2种不同品牌的湿巾、卫生湿巾。
根据卫生部的统一安排,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共抽检湿巾、卫生湿巾20种(商场8种、民航系统2种、餐饮业10种)。“虽然最终抽检了20种,但由于存在品牌重复,我们的监督人员实际上跑了67家经营和使用单位。”
B 说法 湿巾合格率为 10%,并不是说九成湿巾不敢用
“此次抽检的20种湿巾和卫生湿巾中,抽检项目全部合格的有9种,合格率为 45%。其中在商场的抽检合格率为 75%,在民航的合格率为 100%,在餐饮业的合格率为 10%。不合格的主要是微生物超标和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标准。”这是在甘肃省卫生厅网站公布的抽检结果。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抽检的评判标准为《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消毒管理办法》及《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检测的项目主要是细菌总数、真菌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杀灭率和对白色念珠菌的杀灭率(卫生湿巾)、以及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
据统计结果显示,在20种湿巾和卫生湿巾中,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产品有4种,分别是大连维多利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禾采 QQ湿巾、千千纸业的湿巾、华园纸业的一次性消毒湿毛巾、兰州铁路天宝保健用品厂的湿巾,这些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均超过国家标准数百甚至数千倍,产品已由其标签标注的生产企业进行了确认。标签、说明书不合格的内容繁杂,其中7种无有效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6种标有“止痒”“无毒”等禁止标注的内容;9种生产企业信息(厂址、电话、邮编)标注不全;7种产品无生产日期或保质期;7种未标注主要原料名称等。标签说明书不合格的项目多有重叠,最终统计显示,检查20种,不合格10种。
“20种湿巾的微生物指标合格率为 80%,标签说明书合格率为 50%。因为二者在餐饮业抽检的湿巾中有较多重叠,所以才出现了餐饮业湿巾合格率为10%这样一个概率。显然,这是一个结合了微生物检测与产品标识情况的综合判定结果,并不是说九成湿巾有质量问题,不敢用。”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这样解释。
C 提醒 消费者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可随时举报
根据这次抽检结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产品质量不合格、标签说明书不合格的8家生产单位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单位要求其立即整改,对不合格的3家外埠产品已向生产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出了协查函,要求其协助查处。
同时,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也通过媒体提醒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生产湿巾和卫生湿巾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纸巾、湿巾时,应当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消费者使用时,应查看产品包装上有无卫生许可证号,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生产日期等,避免使用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