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2007年省环保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厦戎联合造纸厂同安分厂等9家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被列为2007年省环保专项行动首批挂牌督办的责任单位。
目前,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已明确了督办单位、责任单位、解决措施、解决时限,要求各地限期依法对这些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停产、依法处罚或限期整改的处理,确保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对久拖不办、不及时处理或变通从轻处理的,将按照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