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记者 姚音)全国印刷复制管理工作会议8月15日召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表示,将通过“扶强抑弱”等手段优化产业布局,率先在印刷复制行业建立准入及退出机制。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说:“要率先在印刷复制行业建立以企业(法人)准入、市场准入、职业准入、岗位准入为内容的‘四大准入’制度,要用好包括年检在内的必要‘抓手’和管理手段,率先建立必要的印刷复制业退出机制,通过宏观调控,造成‘能生能死,有进有出’的‘一潭活水’。” 按照柳斌杰透露的信息,新闻出版总署就此次会议提交讨论的《数字印刷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复制管理办法》正在进行综合意见的修订和完善,并将力争在年底前正式出台。
此外,新闻出版总署在日前也对互联网印刷经营业提出市场规范的要求。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网站11日发布《关于规范利用互联网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通知》,以互联网为沟通、联系渠道,把网民所写的、画的、摘录的文字和图片变成印刷品,同时通过特定网站进行网上销售的“印客”类网站应于9月30日以前,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并从事违法印刷经营活动的单位,届时将依法予以取缔。
新闻出版总署强调:今后,“印客”类网站在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时,不得接受无出版单位、书号、刊号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号的个人小说、文集、“博客”书等业务,禁止印刷非法出版物。
据了解,2006年,我国各类印刷企业达99787家,外商投资印刷企业达到2329家。在复制业中,截至2007年7月底,我国共有各类光盘复制和生产(只读和可录)企业126家,只读类光盘年生产能力近50亿片,可录类光盘年生产能力达41亿片;磁介质复制企业达153家,年生产能力10亿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