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17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局获悉,到2007年底,山东省将关闭和淘汰5万吨/年以下麦草浆的生产装置27万吨。
根据山东省政府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07年底,山东省将关闭和淘汰5万吨/年以下麦草浆的生产装置27万吨。要加快10万吨/年以下草浆生产线调整改造,逐步加以淘汰。有关部门将断水断电,依法注销或吊销这些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要监督企业拆除和就地销毁生产设备,彻底消除污染隐患。坚决停产整治没有碱回收装置的纸浆生产线或严重超标排污的造纸企业,对停产整治后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取缔关闭。坚决限期治理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的造纸企业。治理期间要做到限产、限排,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坚决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