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明三 北京报道
国家林业局、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林业产业政策要点》(下简称《要点》),近日正式对外发布。
“只要政策到位,中国完全可以以世界4.5%的森林面积,解决22%的世界人口的用材问题。”中国林科院研究员林凤鸣参加了中国林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和制定,他认为,中国林业产业目前面临的最大发展瓶颈就是资源不足,而《要点》推出的多项扶持政策,重点是解决林业资源不足的问题。
七部门出台了完善森林资源采伐管理制度、建立多种形式的林业信贷担保机制、建立政府扶持的林业保险机制和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等12项扶持政策,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目前,中国每年消耗木材约2.5亿立方米,其中40%需要进口。每年从国外进口的原木、锯材和纸浆等木材类产品,折合原木当量总计1.2亿-1.4亿立方米,进口额近200亿美元。
从国内林木资源来看,中国森林面积为1.749亿公顷,覆盖率18.21%,林木蓄积量为124.56亿立方米。虽然林木资源仍保持着每年4.97亿立方米的生长量,但《要点》认为,森林作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其稀缺性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木材的刚性需求的矛盾日益尖锐。“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立足国内解决木材和林产品供应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
“中国解决木材类产品的供应问题,不能依靠国际市场,而必须立足于国内。”林凤鸣说,国际商品材市场每年流通量只有1.1至1.2亿立方米,中国再要扩大进口有很大难度;而更为紧迫的是,中国最主要的木材进口国俄罗斯,已经开始控制木材出口,到2009年出口关税将要提高80%。
如何从政策上破除资源瓶颈?林凤鸣最看好的就是林权制度改革。
作为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要点》出台的诸多扶持政策,都体现了这方面的要求。“这是对现有产业政策的最大突破。”林凤鸣说。
在调动林农积极性方面,《要点》出台了多项措施。其中最有力度的就是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并落实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鼓励林业贷款借款人以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
在税收及资金方面,建立面向林农和林业职工个人的小额贷款和林业小企业贷款扶持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对企业从事农、林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底前,对以木材生产剩余物及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投资项目的部分进口自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鼓励有条件的林业企业“走出去”,在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等等。
此外,有关部门还将改革育林基金管理办法,逐步将育林基金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基层林业管理单位育林出现的经费缺口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建立林业信托基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