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3号通报,经过持续两个月的“流域限批”,有关地区污染企业整治和产业结构调整已经初见成效。
7月初,国家环保总局对黄河、淮河、海河及长江安徽段水环境污染严重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施“流域限批”,暂停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以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同时对38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在限批压力下,各地区痛定思痛,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强硬措施,共清理1162个违法企业和项目,其中关停400个,停产整顿249个,限期治理102个。追缴排污费7亿2千5百万元,罚款787万元。
安徽省蚌埠市、巢湖市,河南省周口市,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陕西省渭南市及甘肃省白银市等“限批”地区,对当地冶金、造纸、化工等高污染企业纷纷采取关停、限期治理等整治措施,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并清理了本地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土政策”共112件,涉及保护污染企业、限制环保执法检查、越权进行环保审批等。
国家环保总局指出,本次“流域限批”后各地方的整改情况值得肯定,目前正在研究第一批解除“限批”的名单。但是,“限批”毕竟是一种特殊行政手段,限批地区只是全部污染严重地区当中的一小部分,要从全局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常规化的、更为系统的环境考核、评价、问责和督查制度。在这些制度未完善之前,环保总局将抽调所有力量,对曾经整顿过的污染企业不断进行抽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