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万里大造林的董事长陈相贵等3位负责人涉嫌集资诈骗,于8月22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过媒体披露后,在全国各地引起轩然大波。内蒙古万里大造林自成立以来,在全国12个省市区成立了100多家分公司,销售人员达9000人以上。(城市晚报,2007年9月2日)
一个由刑释人员赵鹏运创意,由传销骨干为主组建的营销队伍,邀请明星任董事长并代言,利用民众最不熟悉的林业入手,美其名曰“万里大造林”,在北京、沈阳等地开展林地传销,非法经营金额高达16.8亿余元,在神州大地上给我们上演了令人惊诧的传销大案。今天,大造林的董事长陈相贵终于被刑拘了,一处骗局似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可以顺利谢幕了。实则不然,笔者以为,万亩大造林透露出了一个更可怕的信息,那便是国人林业知识的匮乏。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生态环保的关注,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主角,林业无疑承载着巨大的社会责任。
为加快林业发展,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这就是对林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中央9号文件。《决定》强调:必须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林业工作,努力使我国林业有一个大的发展。为此,《决定》提出“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
正是有了中央的这个政策,赵鹏运一伙以民众对政策的不熟悉和发财心切的心理,在全国开始了“万里大忽悠”运动。并取得了“在全国12个省市区成立了100多家分公司,销售人员达9000人以上”的辉煌业绩。
分析“托管造林”骗局不难看出,民众之所以上当受骗,除了发财心切的因素外,对林业知识的极度匮乏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种林业知识的匮乏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中央9号文件精神不完全熟悉了解,轻易相信了骗子的谎言;二是对《森林法》和国家林业管理政策不熟悉,对林权证的发放管理、林木采伐限额指标控制等程序和流程不清楚;三是对林业周期长,投资回报慢的特点不了解。
回过头来看,尽管有大量的民众上当受骗,毕竟犯罪嫌疑人已被政府控制,尚有2亿多元的保证金留在银行里,受骗群众的权益能得到基本保障。最难得的是,通过此事,折射出了我们民众林业知识的欠缺,让我们有了学习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