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是指用纸浆或其它原料(如矿渣棉、云母等)悬浮在流体中的纤维,经过造纸机或其它设备成型或手工操作而成的纸及纸板的制造活动。
一、行业特点
造纸行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生产状况与工人技能和机械化水平有很大关系。
行业生产中使用的主要原料是麦草、龙须草、浆板、烧碱,主要辅料有乙氯、AQ等,主要动力为电能,主要燃料为原煤。
原材料的抵扣凭证多为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对较多。
二、采购环节
原料结构以木浆、草浆为主,需大量的木材、木片、收购麦草、棉杆及废纸;进口废纸、木片。这个环节大量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容易出现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现象,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在收购业务的真实性上。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增值税抵扣凭证中唯一一种由纳税人自行填开、自行申报抵扣的发票,具有票面种类多、项目不一,使用范围广、填开金额大、抵扣税额大等诸多特点。近年来,
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监控措施,这一由企业自开自抵,未有任何认证制度约束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为不法分子肆意抵扣税款大开方便之门,成为基层税务机关无法控制的一大政策漏洞。特别是近年来在税务部门查办的一些偷税、出口骗税案件中发现,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企业利用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生产货物或者出口货物进行偷税、骗税问题比较突出。因此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强农产品抵扣管理、加强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出口货物退税管理已成为目前增值税管理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解决办法:一是严格收购发票领用资格审查,抬高“门槛”把好关。对申请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纳税人逐户进行事前审查,除对资格审查外,还应系统检查全年收购发票的使用情况,发现虚开问题的,一律取消自行开具收购发票的资格,确保从源头上监控好。二是制订配套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控,确保管住管好。制订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定期缴销制度,明确管理职责,以便及时发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巡查,对大宗单项收购业务由税源管理责任人随时查验,并同时检查库存有无突变,通过账实核对,以防库存材料“就地循环”,其他收购业务定期查验;企业收购业务必须遵循现金支付管理制度,超过支付限额1000元的一律采用银行转帐,并在纳税申报时报送《企业收购资金支付情况报告表》;完善收购发票开具项目设置,把销货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号)放到突出位置,必要时,对长期供货的销货人可要求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申报时,当月有收购业务的,必须持有税源管理责任人出具的当期查验报告;5000元以上的大额收购业务税源管理责任人必须进行现场查验;严格区分流动小商小贩和购销批发商的划分界限,对农副产品购销商贩一旦定性,随时纳入税收管理,按照规定领购使用普通发票;对收购企业,凡是从批发商贩手中购进的,一律不得自行开票自行抵扣税款,而应从销售方取得普通发票,按照价税分流原则计算抵扣税款。三是实行内部制约法。即对收购单位完善内部传递手续,建立约束机制。在调研工作中,发现凡是建立健全了各项手续传递制度的单位,从收购到开票、结算整个过程是由多个岗位操作的,其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和监督,不易出现大的漏洞。四是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促进长效机制建立。在税务稽查中,应重点核查收购环节的真实性;其次是收购材料的损失及进项税额的转出情况;第三是对上游供货的规模较大的商贩进行追踪稽查,弄清到底是供货人偷税,还是企业虚开;第四是测算原定消耗定额和正常损耗率是否符合实际,对不符合实际的,应及时予以调整。通过税务稽查,逐步形成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管查结合、精细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生产环节
在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消耗的原材料数量基本固定,投入产出率基本稳定。如高强度瓦楞纸吨耗麦草1.8吨左右,投入产出率为60%左右;普通瓦楞纸吨耗麦草1.6吨,掺入稻草20%——30%以上,吨纸耗草量1.8——2吨,投入产出率为50%——55%.不同品种的纸耗电量有所不同,如高强度瓦楞纸吨耗电量380——400度;中强度瓦楞纸、通瓦楞纸吨耗电量为360——390度。单位产品的耗煤是基本固定,为0.63——0.75吨。纸车型号及所附带缸数不同、设备的新旧程度不同,日生产量也大不相同,如单台1092、1575、1760、1880、2400、2880、3200型纸车(双缸)日生产能力分别为5吨、8吨、10吨、13吨、15吨、17吨、20吨。纸车每增加两缸,日生产能力增加0.8吨。
生产一定数量的产成品由于耗用的原材料、动力(电)、燃料(煤)基本都比较固定、明确,在一定时期内耗用的原材料、动力(电)、燃料(煤)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比较确定,由于投入产出率相当稳定,从耗用的原材料、动力(电)、燃料(煤)可以推算出当期产成品的数量,对照帐薄、凭证上的产成品数量或金额,确定企业是否如实记录生产出产成品的准确数量。涉税风险点就在是否如反映产成品的数量。通过耗用的原材料、动力(电)、燃料(煤)的投入产出率进行验证,或者根据纸车型号、所附带缸数、设备的新旧程度推算出日生产量,再按照生产时间或停工时间,也可推算出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的产量,确定企业是否如何记账、隐瞒产量等违法现象。解决办法是企业按步就搬,一步一步做好记录,一步一步如实反映,不要过多的耍小聪明。
四、销售环节
(销售方式、出口、包装、印刷等)涉及销售环节涉及的问题较多,不如实申报销售收入或少申报销售收入,应视同销售的不计销售收入,出口虚假等不同的现象。如自产产品用于馈赠、宣传而不按视同销售处理,少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金。红字冲销不合规定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样涉税风险较多,绝大多数以偷税现象出现。
根据期初库存产成品数量+当期产成品的数量—期末库存产成品数量,可以准确计算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销售数量,再按照销售单价计算出应税销售收入,由应税销售收入减去申报的销售收入就可以得出企业当期少申报的销售收入。乘以适用税率可计算出少申报的增值税税款,因大多数都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事实,定性为偷税是不用怀疑的。事实上企业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不懂税收政策或计提税金不及时造成的,需要企业在这一方面加强政策学习和与税务机关多沟通、多咨询,因为咨询权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应当好好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