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造纸行业的环境监管,确保造纸行业污染不反弹,促进造纸企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10月15日,临澧县环保局下发文件通知,决定对全县所有造纸企业建立联系监管责任工作制度。
通知规定:实行1名环保局领导带2名环保执法人员负责联系监管2家造纸企业的工作制度;联系监管领导和责任人要经常定期或不定期下到企业检查,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具体指导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督促企业解决污染治理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在第一时间向责任领导报告,并立即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