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副市长郭生元率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深入各镇办,对市黄林造纸厂、市嘉禾纸业有限公司、市明远纸业有限公司等8家督办的小造纸厂的拆除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截至11日零时,我市14家小造纸企业已全闭关闭。
目前,我市现有年产2万吨以下的小造纸企业14家,规模小、污染防治设施简陋、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标,危害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群众反响强烈。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11月10日之前全部关闭。
督查过程中,郭生元要求,14家小造纸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彻底拆除并撤离原厂区,工商、公安、供电、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迅速拆除供电、供水设施,变更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对拒绝关闭或逾期未拆除造纸设施的企业要强制拆除,并依法追究企业和镇办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