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港城市民熟悉的“新亚”商标,今后不再属于烟台了。河南省最大造纸企业新乡新亚纸业集团公司以30万元价格,成功买断了烟台新亚企业集团公司拥有11年的“新亚”商标。今日,河南新乡新亚纸业集团公司已正式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了商标转让手续。
烟台新亚企业集团公司成立于1994年,经过13年的发展壮大,现已成为拥有10大控股子公司,集“科、工、贸”为一体的企业集团。1996年11月,烟台新亚集团通过申请,在国家工商局注册了“新亚”商标,专用权期限为1996年10月21日至2006年10月20日。近几年来,烟台“新亚集团公司在工业用纸、生活用纸等第16类商品服务项目上注册的“新亚”商标基本上处于闲置状态,未能产生很高的经济效益。
就在烟台“新亚”商标处于闲置状态时,河南新乡新亚纸业集团公司委托当地工商部门人员找到烟台新亚集团,欲想购买“新亚”注册商标。新乡新亚纸业集团公司是河南省造纸行业的龙头企业,在该省造纸行业位列第一。去年初,该集团公司准备筹备上市,但在上市准备资产整合的过程中,发现其注册商标“XY” 与企业名称不一致。经上市专家提示,集团在没有取得“新亚”注册商标的现况下,将会直接影响到上市时的无形资产评估,甚至不能使用“新亚”字号发行股票。后经查询,“新亚”商标早已被烟台新亚企业集团公司在1996年注册成功。
新乡新亚纸业便于2006年开始登门协商。去年新乡新亚集团公司派人先后两次赴烟洽谈,均无果告终,“新亚”注册商标转让事宜一时陷入困境。
今年6月底,河南新乡新亚纸业集团公司在当地工商部门的帮助下,通过省、市、芝罘区三级工商部门牵线搭桥,再次对“新亚”商标受让事宜展开洽谈,提出了商标转让的理由:烟台是滨海城市,不允许发展造纸业,“新亚”商标如不转让,只能闲置,闲置时间过长,国家商标局将依法撤消;若能转让,企业也可取得一定的收益。 经过多轮谈判,烟台新亚企业集团公司最终以30万元的价格,将“新亚”商标转让给了河南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获得了“新亚”商标在第16类服务商品上的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