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根据12月19日披露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公告》,现将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告,并将提交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与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纸集团公司)协商,公司拟向金纸集团公司购买其位于锦州凌海市金城街的三宗共计544344.4平方米国有划拔土地的使用权。根据锦州天力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锦州天力(2007)估字第442号《土地估价报告》,该544344.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评估值30010.41万元,确定交易价格为30010.41万元。
金纸集团公司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购买资产的表决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6年7月1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辽宁省凌海市金城街
法定代表人姓名:冯春克
注册资本:19040万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辽国税凌字210781719626653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机制纸、机制纸浆、造纸机械等。
2.最近一年财务资料
截至2006年12月31日,金纸(集团)公司资产总额80,251万元,负债总额57,117万元,资产负债率71%。2006年,利润总额-17,300万元,净利润-17,3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位置、面积
交易标的为金纸集团公司位于锦州凌海市金城街的三宗共计544344.4平方米国有划拔土地的使用权。
宗地明细如下:
(1)位于锦州凌海市金城街(厂区北侧)的工业用地,土地面
积为7009.1平方米;
(2)位于锦州凌海市金城街(原苇储存场)的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368603.9平方米;
(3)位于锦州凌海市金城街的林场用地,土地面积为168731.4平方米。
2、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根据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锦州天力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锦州天力(2007)估字第442号《土地估价报告》,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方法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估价对象的具体条件、用地性质及评估目的,结合估价师收集的有关资料,考虑到当地地产市场的发育程度,选择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成本逼近法评估。
(2)估价结果
经估价人员现场察勘和对当地市场分析,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土地估价方法,评估得到待估宗地在估价设定用途及开发程度条件下、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21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序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单价(元) |
总价(万元) |
01 |
7009.1 |
582 |
407.93 |
02 |
368603.9 |
582 |
21452.75 |
03 |
168731.4 |
483 |
8149.73 |
合计 |
544344.4 |
|
30010.41 |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标的
金纸集团公司544344.4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2.交易价格
根据锦州天力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锦州天力(2007)估字第442号《土地估价报告》,确定交易价格为30010.41万元。
五、购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购买上述资产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为公司扩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奠定基础。
六、备查文件
锦州天力(2007)估字第442号《土地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 年12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