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26日,芜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对南陵县、芜湖县“区域限批”整改工作的验收,解除了对这两个县实施的“区域限批”。
今年11月,国家环保专项行动联合督查组在对两县环境违法行为督查中发现:南陵县8家小造纸企业违反产业政策;芜湖县8家涉铅企业分别存在着未批先建、降低环评等级、越权审批及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等违法现象。对此,芜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要求,于11月28日作出了对两县实行环保“区域限批”,停止两县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区域限批”在南陵和芜湖两县引起极大震动,两县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环境保护、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定、意见和方案,痛下决心、大力整改。南陵县依法取缔、关闭了9家小造纸企业,并通过集中整治,在全县291个建设项目中、有215个项目办理了环评手续,已建成的201个项目有164个通过了“三同时”竣工验收。芜湖县对4家未批先建的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实施关闭,对一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改,对3家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和“三同时”实施监管。全县102个建设项目中,4个被关闭、1个被兼并、97个办理了环评手续。
两县还全面清理了有悖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地方性规定,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应征企业均足额补缴自投产以来的排污费;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成立县环境监察大队,加强环境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