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我国将进行首次大规模地针对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建立国家与地方各类污染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
据了解,这次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普查对象覆盖了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等。其中工业污染源是这次普查的重点;调查对象包括冶金、化工、建材、火电、造纸、医药、采矿等也是这次普查的重点对象。此外,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调查对象则包括城镇污染水处理厂、工业污染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
国家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十一五”总量削减任务、目标责任制考核及排污收费等工作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性收费的依据。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