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晨鸣纸业控股子公司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成的银团签署了《湛江木浆项目银团贷款合同》。银团同意根据本合同向湛江晨鸣提供总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及美元38,630万元的贷款。湛江晨鸣以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正式投产后所形成的、依法持有的全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作抵押,向各银行提供担保,并与上述银行签署了《银团贷款抵押合同》。
本贷款的贷款期限自2008年3月25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止,共计15年。合同规定人民币贷款的用途为湛江木浆项目浆厂项目及配套浆林基地项目;美元贷款的贷款用途为湛江木浆项目浆厂项目的设备进口及配套工程。 公司同时与银团签署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湛江晨鸣将来资产抵押担保之外不足清偿部分的债务向银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