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普查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周健指出,2008年进入全面普查阶段,也是污染源普查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个阶段的目标是:全面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全面开展污染源入户调查,抓好全面发放普查表,指导普查对象准确填报;完成普查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完成数据录入、上报工作,并做好审核把关;建立污染源档案,为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据悉,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完成了对国控重点源的监测任务,基本完成了单位入户清查工作。
记者获悉,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有望于本月底出台。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追加了水污染损害第三人赔偿责任,对于企事业单位造成水污染事故的,除对单位给予处罚外,还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5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