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保局局长王秉杰日前表示,少数企业超排偷排,直接导致辽河严重污染,造纸企业尤为严重。一个造纸厂,污染一条河,造纸不治,辽河难清。
王秉杰告诉记者,辽宁省各类造纸企业仅数百家,但排放的COD、悬浮物等污染物竟占到全省排放总量的40%以上,污染相当严重。
辽宁省环境监察局公布的信息显示,抚顺东和纸业有限公司2002年以来始终未履行环保手续,相关设施长期闲置,其生产废水直接外排,严重威胁辽宁省最大水源地——大伙房水库水质安全。铁岭市开原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虽然齐备,但经常停运,企业擅自将废水通过市政管道外排,COD超标达20倍。营口造纸厂是辽宁省造纸产业的污染大户,虽然上马了部分环保设施,但企业外排废水仍超标,去年第4季度监测结果显示,其COD超标近13倍,悬浮物超标2倍多。
王秉杰表示,辽宁省已决定三年内实现辽河流域干流全部消灭超五类水体,五年内实现辽河流域干流城市段景观化。为实现这一目标,今年开始关停省内辽河流域的200余家小造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40万吨。从现在起,对超标排放的造纸企业,责令当地政府下达限期治理令;对期限内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责令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关停。对限期治理、停产治理的企业,各级环境监察部门要及时监督管理。
另据了解,辽宁省环保局已决定,今后凡是有超排、偷排劣迹行为的企业,不再支持其环保治理项目,并记录在案;对长期治理不力、企业超排偷排严重的地区,暂缓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对国控重点污染源,要按照污染减排要求和行业标准,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实行排放总量控制。今后,超出排污许可证核定排放量的企业,一律视为违法超排企业,并予以处罚。按照国家绿色信贷政策,对有环保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实行限贷、停贷。按照国家绿色证券政策,严格企业上市审核,对存在违法违规长期超排偷排的企业不予上市审核,并定期向社会及有关部门通报企业环保现状。
辽河流域是中国七大流域之一,在辽宁省境内流域面积达6.92万平方公里。沿岸分布着数座重化工城市以及上千家重污染企业。1996年,国务院把辽河流域列为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河三湖”之一,治理辽河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经过10多年治理,辽河流域水体污染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但目前辽河流域水环境污染仍十分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