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兴宁区环保局于2007年对辖区内10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造纸企业进行了关停。在检查时,主要注重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未按要求关停整治、偷偷生产的造纸企业加强监管,责令他们再次停产;二是指导有转产意愿的企业开展转产工作;三是指导企业按照国家要求的准入标准,通过扩大产能、增加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等重组方式,重新申报恢复生产。
2008年3月27日,兴宁区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再次到辖区内被政府下文关停的10家造纸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位于昆仑镇的南宁市兴华造纸厂在改建污水处理池时未经批准进行试生产,并将未经处理废水偷排到附近空地,兴宁区环保局已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试生产,停止偷排行为并拟立案处理;南宁市永胜达纸品有限公司正在进行转产的前期准备工作;南宁市宏源造纸厂经过重新审批,已经获得南宁市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环境影响审查的批复,现正在原址上增设污水处理设施;其余几家造纸厂在未明确重组方式情况下认真按照关停整治要求继续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