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3项造纸包装业的环保标准开始施行。据环境保护部的通知,这3项标准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均由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12月21日批准。
这3项标准分别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工业》、《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复印纸》、《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前2项标准为指导性标准,第3项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其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工业》为保护环境和规范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而制定。《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复印纸》为鼓励复印纸生产企业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减少复印纸在生产、使用、处置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改善环境质量而制定。《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为防治医疗废物在收集、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