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市环保局正式启动了2008年“环保阳光行动”,抽调专人对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实行24小时不间断督察。因为COD(化学耗氧量)超标148倍,沈阳三木化工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被停产。据悉,此次“环保阳光行动”,将是国家环保部成立以来,沈阳市规模最大的一次环境专项执法大行动。
20家企业被“叫停”
“环保阳光行动”通过建立和完善环境执法后督察制度,将后督察与日常执法、创模复检、污染减排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长效执法机制。对那些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处罚不到位、屡查屡犯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在此次“环保阳光行动”中,市区环保部门将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并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对一些市民反映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难题,要一抓到底,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目前,市环保局已在全市确定了100家重点督察企业,其中20家严重超标的企业已由区县(市)政府下达停产通知。此前,环保部门曝光的第一批15家环境违法企业被列入挂牌督办名单。
三类环保内容重点查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李国宏支队长表示,“环保阳光行动”将对一些挂牌督办和群众长时间反映强烈的超标排污企业,实施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的企业,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对于超标排污企业:
“环保阳光行动”将对2003年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一次认真梳理,逐一对应整改到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无污染反弹现象。
同时,市环保局系统将抽调50人组成现场督察队伍,建立督察员制度。每名督察员负责督察两家企业,实行“全天候”不间断督察。各区县(市)环保局要将整改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实行市区联动、一厂一策、死看死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追究办法。
■对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环保阳光行动”将严查审批把关不严、三同时不到位、越权审批、放宽标准、漏批漏管等问题。对违企业要逐一落实纠正措施。
■对于饮用水源和造纸行业:
“阳光环保行动”将进行全面排查,督办各区、县(市)政府必须立即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如不能达标立即关停。
重污染企业要向市民致歉
记者了解到,此次“环保阳光行动”和以往环保执法或督察行动最大的不同在于,会采取一些环保强制执行措施,如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关闭、取缔等。凡应采取强制措施的企业,要求各区县(市)环保局立即执行到位,并启动问责制。
拒不执行环保处理决定的企业,将采取绿色信贷、限批、新闻曝光,甚至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
李国宏表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环保达标排放,也是有社会责任的体现。为了让企业真正重视环保,对于一些严重污染、超标严重的企业,环保部门还考虑让这些企业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开道歉。拒不道歉的违法企业将受到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