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人员对一批申报品名为漂白针叶木浆的货物逐箱开箱检验时,发现所到货物与申报货物严重不符,实际到货均为废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这也是宁波口岸首次发现以废纸充当进口木浆并退运的案例。
据了解,该批货物来自美国,由3个40英尺集装箱装载,收货人为宁波一家从事进口纸张近10余年的贸易公司,发货人为瑞典一家贸易公司,该批货物由瑞典公司向美国一家采购,并由美国直接运往中国。据悉,宁波公司与瑞典公司为多年合作伙伴,此批货物为双方首次从事进出口木浆生意。事发后,瑞典公司对此亦大为震惊,由于合同货值较大,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为维护收货人合法权益,检验检疫部门及时出具索赔证书,为货主挽回损失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进口商,采购进口货物时,应广泛了解真正发货人的资质、信用等情况,同时在合同中应增加有利于保护收货人利益的付款条款,并建议对从事数额较大的新品种贸易必要时可实施装运前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