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污染减排——— 辽宁关停造纸企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辽宁省共有417家造纸企业,其中,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强制淘汰取缔的有225家,在国家强制淘汰线以上的192家。为加快实现省政府今年提出的辽河治理新目标,辽宁省决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25家造纸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并要求各市政府限期关闭取缔。经环保部门核查,目前,已有176家企业关闭、停产,占总数的79%,其中,118家没有拆除生产设备,还存在死灰复燃的可能;21家是各级政府已经下达了关停令,但由于未采取断水断电、吊销营业执照等坚决措施,企业仍在生产之中;28家企业的当地政府还未下达关停令,仍在继续生产。
辽宁省不仅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企业严令禁止,同时,也对虽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环境污染严重的造纸企业施以重拳。截至4月27日,开原制浆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开原市兴盛造纸厂、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黑山县永丰造纸有限公司、盘锦春成纸业有限公司、台安县德瑞造纸有限公司、台安县博发造纸有限责任公司、营口造纸厂等8家规模位居全省前列、污染负荷占造纸行业72%的草浆造纸企业,已全部停业整顿。
据了解,为保证专项行动的圆满完成,辽宁省要求,对于已列入关停名单,尚未关停的49家企业,限期在2008年5月15日前关停,5月30日前拆除设备,未下达关停令的必须在5月5日前下达,已下达的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对已关停尚未拆除设备的,限期2008年5月15日前拆除完毕,从根本上杜绝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此后,省环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逾期未关闭的企业,将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电力公司予以断电,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于关停造纸企业拒不执行、措施不力以及有死灰复燃现象的县区,将实施“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