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抓大不放小”,除对14户国家监控的重化工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外,始终不放松对小化工、小水泥、小冶炼等污染能耗大、生产工艺落后的中小企业分别制定整治规划,帮助这些中小企业改进生产技术,拆除部分陈旧、耗能的设备,积极降低能耗,减少了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经过节能减排治理,中小企业万元GDP能耗已从过去的1.8吨标准煤下降到目前的1.5吨,降低20%,平均年节能率4%以上;万元GDP电耗从1102千瓦时下降到990千瓦时,降低10%。
甘肃省对化工、钢铁、铜、水泥、焦炭等重点中小企业行业节能减排实行限期达标,根据各地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实际,省中小企业局与各市州签订了节能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企业,对重点企业实行节能减排目标管理,关停、整合了一批污染能耗大、产出水平低的企业。酒泉市阿克塞县石棉开采企业由最初的上百家整合为21家,减少耗煤约1500吨,减少矿渣排放57万吨;白银市整治关停小煤矿,将靖远县248家中小型煤矿整合为100多家;金昌市重点对造纸、硅铁、铬铁、金属粉末等企业进行整治,关停所有造纸企业;而兰州市关闭了32家造纸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