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环保局等十部门日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关停或停产整治在黄河流域超标排放、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直排污染物和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
据银川市环保局副局长王鸣义介绍,黄河银川段总长72.8公里,周边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含氮、磷的污染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目前,这段黄河氮、磷含量超过国家标准一至二倍。造成污染的企业主要集中于化工、食品、生物制药和造纸等行业。据介绍,黄河银川段水质保护主要以适宜农灌为标准,长期用含氮、磷过高的黄河水浇灌农田将造成土壤污染,地下水源水质也会受到影响。近年来银川市环保局下大力气治理黄河水污染,银川市通过一个企业一个排污口、一个排污口设置一套线监测仪和流量计等办法监测企业排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企业仍然存在,个别企业甚至将排污管一直偷埋到黄河中心。
银川市要求,全面检查2007年以来黄河周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重点检查排放含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新建工业项目。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即使主体工程已经投产、使用,也要责令停产或停止使用,直至验收合格。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将打击私设暗管偷排偷放企业作为重中之重。企业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污染物直排、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一律停产整治;地处黄河流域的企业在2008年6月30日前仍然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一律停产整治;企业屡查屡犯的,坚决“高限处罚”;企业治理无望、生产能力落后的,一律关闭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