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启动仪式上,常州市老三集团有限公司与市环保局签订了我市第一份“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申购合同”,花费40多万元购买了126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指标,合同有效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根据《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太湖流域化工、印染、钢铁、电镀、造纸、食品6大行业及相关污水厂,将于2009年1月1日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重点排污企业将首先告别“免费午餐”。
过去,企业只要有《排污许可证》,在核定的排污量范围内,就可以享受排污的“免费大餐”,每年只需缴纳一笔排污费。6大行业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后,重点污染源排污企业首先要购买排污指标,并且要同时承担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和排污费两笔费用。
企业进行排污权指标申购时,环保部门将会根据环境容量及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审核,并不是企业想申请多少指标就能批准多少。企业实际排污如果超过所购指标,将会受到环保部门的严惩;反之,如果企业节能减排省下排污指标,则可以将节约下来的指标卖给其他企业,获得收益。
江苏省首先启动的试点范围包括太湖流域内的苏州、无锡、常州和丹阳的全部行政区域,还包括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
试点对象为太湖流域国控及省控工业废水重点污染源,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大于80%(含80%)的污水处理厂,以及从试点方案实施起,报批环评报告书的新增排污量的新、改、扩建项目排污单位,都将征收COD有偿使用费。目前,我省正在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方案将会对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大致圈定。
全省制定的初始排放指标具体收费价格,COD为4500元/吨·年(污水处理厂为2600元/吨·年),积极购买排污权的企业,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在试点期内,凡一次性缴清2009年至2010年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的排污单位,按收费标准的70%计收;凡一次性缴清2009年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的排污单位,按收费标准的80%计收。我市老三集团此次就享受到了这一优惠,按收费标准的80%即3600元/吨·年计收。 (陆文杰 胡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