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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http://www.paper.com.cn  2008-09-01 华夏经纬网
    8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表决通过了《循环经济促进法》,该法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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