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打击监督力度,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布今年第一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环境违法事实及督办要求,以加强社会对环境违法企业的监督。
记者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对严重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是近年来环保部门实施的“最高层次”处理。为此专门出台的《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规定,对六类环境违法行为未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的予以挂牌督办。
受到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行为包括,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破坏的环境违法案件;造成河流、区域的连片污染或工业园区几重污染的环境违法案件;威胁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环境违法案件;环境违法行为经行政处罚,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环境违法案件;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国元介绍说,此次公布的今年第一批4起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均涉及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法律规定。企业具体违法事实还分别包括,佳木斯市桦南县鸿基集团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无污染防治设施、荒煤气外泄严重等;鸡西市林源煤气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涉及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而擅自投产等;佳木斯市桦川县桦康纸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直排厂外污水库,现场检查时用清水稀释生产废水排放等;绥化市黑龙江迪龙制药有限公司,部分工程未经验收、环评擅自开工等。
黑龙江省将对这4起涉案企业暂停其新建项目环境审批,向金融、证监、商务等机构或部门通报环境违法情况,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实现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