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今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了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周生贤指出,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中心,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重点,以跨行政区域水质目标考核为手段,努力完成“十一五”各项任务。
周生贤指出,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进展,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国七大水系407个国家监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9.9%、26.5%和23.6%,与2006年相比,劣Ⅴ类水质断面所占比例下降了2.4个百分点。
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得到加强。2007年,共取缔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942个,停建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1294个,限期治理931个。2006年以来,解决全国1.09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十一五”期间,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等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共安排污染治理项目2712个,投资1600亿元。截至2008年9月,已经建成881个,在建960个,完成投资510亿元。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截至2008年10月,全国设市城市、县及部分重点建制镇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459座,日处理能力8553万吨。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已安排中央投资5亿元,支持首批近700个村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沼气建设、测土配方施肥等的支持力度,启动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执法力度不断加大。2008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万人次,检查企业70多万家次,对1.5万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取缔、关闭了一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及违法建设项目。
水污染防治支撑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正在逐渐形成,水污染治理投资不断增加。2007年,污染治理投资3387.6亿元,占当年GDP的1.36%。
周生贤指出,当前,我国水环境安全仍然面临威胁。全国七大水系中,劣V类水质的断面超过1/5。污染减排面临巨大压力,距离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05年减少10%的目标依然有较大差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依然面临威胁。调查显示,有1/4左右的水源地存在污染物超标现象。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总体进展缓慢,时间过半,任务尚未过半,如期实现规划目标、完成规划任务的压力很大。
水环境监管有待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不能满足水环境管理需求,环境管理队伍人员不足、能力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
针对下一步水污染防治工作,周生贤指出,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中心,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重点,以跨行政区域水质目标考核为手段,努力完成“十一五”各项任务。
继续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着力推进结构减排,加大对造纸、酿造、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工程减排,进一步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力度,在36个大城市率先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大力推进管理减排,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循环经济有序发展。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制度,强化地方政府减排责任。
严格扩大内需过程中的环境准入。中央确定将拉动内需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这对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极好的机遇,同时对环评审批、环境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环评审批方面,对国家政策支持、符合扩大内需要求和环保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要加快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在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严把关,严禁审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项目。严格限制审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有影响的项目。严格控制资源消耗型项目建设。
进一步强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抓住当前扩大内需、增加环保投入的机遇,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力度。实施规划执行情况评估考核制度,推动地方政府加快规划项目建设。督促太湖等重点流域实施更加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将产业结构调整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水资源紧缺、水污染严重的流域、区域,把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作为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
努力提高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大保障饮用水安全相关规划的实施力度;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和人为活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并完善城乡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警体系,做好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防止发生危及群众饮水安全的重特大水污染事故。
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因地制宜处理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加快人口集中和环境敏感地区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积极防治土壤环境污染,在深入做好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启动农村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扩大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范围和规模,从源头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完善跨行政区域水质考核制度。抓紧建立和完善跨省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与此同时,将跨行政区域水质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
加大水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完善重大水污染违法案件移送司法及协同配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涉水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统一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强化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水污染联防机制,研究理顺流域管理体制,推动水污染防治形成合力。
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保障机制。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整体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水污染防治中的重大作用。制订各流域水污染应急预案和饮用水水源地的应急保障方案,不断加强水污染预警和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