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都支行申请壹亿贰仟万元授信额度(敞口额度),期限24个月,公司以其土地、房地产作抵押或以库存产成品(无碳复写纸、热敏纪录纸)、定期存单作质押担保。
二、同意关于调整公司与关联企业-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下称:冠龙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解决方式:鉴于预计2008年公司及冠龙公司均将出现亏损,冠龙公司已不适合作为公司的收购对象。公司决定不再采取重组冠龙公司的方式解决关联交易问题,而是通过增加对非关联企业采购等其他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