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中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十一五计划”终于在千呼万唤中正式编制完成。按计划,在2010年之前,中国水专项总资金投入为112.66亿元。
而2007年爆发蓝藻事件的太湖则是计划的首要治理试点之一。
100亿人民币,足够解决包括太湖在内的中国湖泊的污染问题吗?
记者了解到,此前十年,太湖治污已花费270亿元,结果的是迎来“蓝藻”暴发。2008年5月份获国务院批准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已拟投集中巨资:到2020年之前,将太湖水质从V 类提高到IV 类,部分水域III 类,计划总投资为1114.98 亿元。其中,江苏583.73 亿元,浙江470.04 亿元,上海36.89 亿元,跨省市24.32 亿元。据内部消息,真实投资总额可能超过2500亿,仅江苏一省就超过1000亿。
这无疑是新中国有史以来投资最大的环境治理工程。但治疗太湖这个沉疴,需要找到新的药方。
太湖水质未见大改善
2008年11月24日,江苏省宜兴市大浦镇汤渎村,飘起小雨,有点冷,公路边的稻田已经收割完毕,一些稻田已经整耕,有的已经种上了冬小麦。蓝藻不见踪迹,但也许是准备着来年苏醒。
薛广健蹲在一条通往太湖的小河旁。这个来自广东的中年男人是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组项目主任,今年已经第7次来到这里。他把湖水灌进1L的容器,旁边的志愿者帮他密封和冰镇。
薛广健把冰镇好的样品紧急送到上海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在那里,他们会根据《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检测样品中的氮(包括总氮和硝态氮)、磷浓度。
这是薛广建所在的食品农业项目组承担的项目之一。其他两个项目包括农业污染和转基因食品。
20多天后,2008年的圣诞节来临之前,一份《太湖化学农业污染与中国化肥施用简析》的报告赫然摆在记者面前。
“我们仅仅进行了有限几次采样,检测结果所反映的氮、磷污染状况却十分严重。硝态氮(NO3-N)是总氮的一部分,其在总氮中所占比例可反映出多少污染物来自于农田化肥流失,检测结果显示仍有大量的氮来自化肥流失,农业污染仍然是造成太湖富营养化、蓝藻频发的重要原因。”
“太湖的富营养化并没有太多的改观,这些水不仅不能饮用,甚至不能用于工业和农业灌溉,我们采集到的大部分水样都是失去使用功能的劣Ⅴ类,仍然是重度富营养化。”报告如是写道。
农业污染是主因
湖泊治理学者、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所长金相灿指出,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湖泊面临着五大问题:水量缩减与萎缩、富营养化、生态破坏、酸化以及有机污染等有毒有害的污染,中国的湖泊的首要问题就是“富营养化”。
据学者们分析,太湖从“中营养化”到“富营养化”大约经历了二、三十年,肆意排污、侵占湿地、修筑堤坝、市民的不文明行为,都在增加对湖水的污染。
中国地理学家蒋高明具体解释:太湖蓝藻爆发和云南滇池“水华”一样,都是陆地上大量的氮、磷等营养物质在湖水里集中,以蓝藻、裸甲藻为主的水生植物大量繁殖,导致水中氧气缺乏,鱼虾死亡、水体变臭。同时,居民直排污水、农田化肥、农药污染,尤其工厂不达标排放,都是水体“富营养化”和水体变臭的原因。
安徽巢湖的情况可与江苏太湖相佐证。按巢湖市委书记夏望平的说法,巢湖市40%的化肥、60%的农药最后都进了巢湖。南京环科所研究员李德波也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当地施用的化肥只有三分之一被作物吸收,很大一部分又汇入太湖。
据蒋高明亲眼所见,太湖边的不少居民仍长期将粪尿、洗衣废水等直接倾倒太湖;园林工人在岸边喷洒农药;上游大量工厂、农田,居民都在日日对太湖排放污染。
过去几年,国务院,江苏,浙江,上海诸省市在花费巨资治理太湖的阶段性成果即是关闭了大量中小型化工厂,但在太湖周边采访时,记者仍发现一些单位往太湖中直排生活污水。
局报道,太湖污染的严重性和目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力,大有关系。包括太湖流域在内的中国大多数地区,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新老污染相互交织。据悉,目前,我国农村每年产生的畜禽粪便约27亿吨,已成为农村首要污染源。特别是80%的规模化养殖场缺少污染治理设施,大量粪便、污水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同时,我国是世界上化肥、农药使用量最大的国家,而利用率仅为30%-35%,流失的化肥、农药造成了水体和土壤污染。
中国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凌江12月10日在中国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中国农业面源污染突出,主要是大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造成,还有就是农药、化肥超量使用和水产养殖大量投放饵料。
治理确实在努力
因为蓝藻爆发引发国际关注,太湖沿岸边的城市曾开展轰轰烈烈的打捞运动,但运动式打捞并未取得实际成果。宜兴治理太湖办公室官员就曾对媒体抱怨蓝藻打捞劳民伤财。
“那么大的湖,弄些小船,拿个小勺舀蓝藻。当时要求一个村准备50条船,船上插红旗,一个镇上要准备几百条船,每人50块钱一天,农民也知道没啥用,就在岸边打扑克。捞完的蓝藻直接堆在太湖边,下个大雨蓝藻液又透析回太湖了,3000多万就打水漂了。”
本报记者从江苏环保部门获悉,为治理太湖,江苏省提出到2012年和2020年的分阶段治理目标任务,安排了12项治理任务和10大类治理工程。其中,对15条主要入湖河流实行“双河长制”。
“各地除开展每日环湖、双日湖体网格巡查监测外,还大力实施‘引江济太’, 并力促无锡、苏州、常熟、武进、张家港等市、县均建成第二水源供水。”江苏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江苏太湖流域内所有城镇按计划全部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并在太湖流域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建设滨湖林带、前置库、人工湿地等生态隔离带。
“我们将治太工作作为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从去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流域各市、县每年从新增财力中划出10-20%,专项用于太湖水污染治理。”
而早在上世纪末,江苏就已把治理太湖农业污染提上日程,曰“建设太湖生态农业”。
如此多管齐下,为何太湖沉疴难起,湖水仍然泛着令人不快的腥味。
“十年治湖,总走着边污染边治理的老路。”原江苏省副省长仇和曾经这样评价太湖治污的历史。
凌江在中国网友面前说:“控制富营养化是一项很复杂的工程,是一个很长期的任务。”可见中国政府对太湖治污的艰巨性是有充分认识。
据悉,“十一五计划”中,国家确定10%的削减污染物排放目标,然而从现在完成情况来看,前两年才完成2.3%,后三年要完成7.7%,任务量非常大,或者说难以实现。
“即使这五年10%的任务顺利完成,污染物排放仍超过容量。这种情况下,总体战略的考虑就是要减轻风险,包括两层含义,一个是防止恶性的水污染事件,不出大的事故。第二个是确保人的健康和安全。”凌江的发言揭示了中国湖泊问题的严重性以及环保部门的现实态度:先不谈如何澄清湖水,首要是避免类似太湖蓝藻爆发这类严重影响民生的恶性环境事故。
新方式带来的新期待
“治湖是非常复杂的工程,比江河治理复杂得多。”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这样表态。“湖泊与河流不同,它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生态系统,不正确的治理方案有可能伤害到这一系统,影响国家的生态安全。”金相灿告诉记者。
据悉,中央已经明确,重大水专项研究中,要重点支持关于湖泊治理的研究。巢湖、太湖、三峡等湖库的生态安全评价工作2007年就已启动,鄱阳湖、小浪底、丹江口、洪泽湖正在进行。
2008年12月,中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十一五计划”终于在千呼万唤中正式编制完成。按计划,在2010年之前,中国水专项总资金投入为112.66亿元。而2007年爆发蓝藻事件的太湖则是计划的首要治理试点之一。
然而治湖和治江一样,需要跨区域合作。2008年12月15日,苏浙沪两省一市共同签订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协议(2009—2010年)》。长三角从2009年起,将分别在水体、发电厂、尾气等领域统一行动,开展污染治理合作。
据报道,从2009年起,除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外,在太湖流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分批制订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名录。
此外,太湖治理经费问题一直为人关切。日本的琵琶湖治理35年总共投入239亿美元,1平方公里约耗资5.6亿美元。有专家推测,以太湖目前情况,所需时间可能更长。
据悉,治湖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对于太湖治理,国家还将尝试发行地方债券等形式募集资金。环太湖,这个历来文教昌盛、财富涌流之地,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0%、财政收入16%。巨大资金的投入能治理治愈它吗?(记者 卢雁 特约记者 黄丽 发自无锡、上海)
太湖流域首推排污权交易
时代周报实习记者 刘琴 发自北京
“水环境排污权交易是个世界难题,目前美国也只是在试点,中国明确推出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在世界尚属首次。!”国家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水环境部主任李云生日前对时代周报谈及这一开先河的事迹,他神情凝重,丝毫没有先锋者的喜悦与自豪。
记者从国家环保部环境规划院获悉,太湖流域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已进入准备阶段,各项政策、技术细节已经基本到位,预计2009年全面启动实施。然而专家坦言,对于亟待拯救的太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并非一个包医百病的“万验药方”。
太湖试点不看好
据悉,中国水污染物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框架设计总体思路为:以流域为管理单元,根据总量减排管理设定的阶段水质管理目标,限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流域内各排污单位进行初次分配,各排污单位间可以通过市场进行污染物排放权的再分配。
早在1986年,原国家环保局在上海就进行了工业废水排放权交易试点。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把总量指标分配给区域内404家企业并核发了排污许可证。接下来浙江省嘉兴市做了大胆尝试,从2001年起,嘉兴市出台多个管理办法,2007年,嘉兴成立了“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同在2007年,江苏省在其制定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提出,要通过试点逐步推行区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初始有偿分配和交易制度。
长达20多年的试点都集中在泛太湖流域,可见太湖问题是多年纠结人心的顽疾。20多年的试点成果如何?按照李云生工程师的话可总结为“排污权交易取得了初步成效。”
李云生曾组织专家为当地企业算了一笔账:按COD(化学需氧量)2000元/吨计算,排污权“有偿使用”带来的成本增加仅占企业效益的1%左右,经济影响很小。“交易”方面的情况分两种,一方面,一旦企业初始购买的排污权指标用完,转向二级交易市场购买,此时的交易价格就会高出一级交易市场价格很多,从而带来较大的经济影响;另一方面,如果企业积极减排,存有指标余额,拿到二级市场交易就能获利。
“有一点可以明确,就是即使建成了太湖水污染排放权的交易平台,其交易量也不可能很大。这样的交易平台,长远看,发展前景并不看好。”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毛显强教授不无忧虑地说,排污权交易仅仅是在满足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现降低达标成本的一种经济手段,不是包医百病的“万验药方”。
李云生工程师也承认,太湖问题很复杂,政府是多管齐下,排污权交易在其中肯定能起一定作用,但作用多大很难预测。目前的重点是做试点后评估,试点前有太多因素不确定,大家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监管仍是关键
据国家环保部某地区的化工污染企业排污调查(据北京市环保局组织对京郊某区小化工企业状况进行的暗访调查发现),一些小化工企业周边的百姓根本不敢饮用井水,因为某这些企业直接将大型排污口探挖到地下偷排,表面上还打着节能环保的口号主动标识地表排污口,明修栈道,暗度陈仓。面对屡禁不止的偷排,百姓很受伤。
“对污染源的监管是否到位?是否真正对每个排污口都能做到严格的实时监控?那些暗藏的排污口都关掉没有?太湖问题的关键在与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毛显强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太湖治理成效不佳的症结所在。
专家透露,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其实是在“引江济太”时引入了一股“不明污流”,导致太湖蓝藻大面积死亡、发臭,污染了水源。这股“不明污流”同样说明了一个问题:太湖污染事故是企业偷排猖獗和政府监管不严共同酿下的苦果。
在无法全面严格监管的现实下,政府只好想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这一招,引导企业主动减排。专家说,这是让他们尝到利益甜头,类似炒股票一样,发配低价的原始股让其自己交易去。但是,原始分配难以公平,市场制度不成熟,政府监管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让企业纷纷持观望态度。
“虽然很难,但是我们仍要摸着石头过河,审慎乐观地走下去!”这是国家环保部和江苏省环保厅共同的心声。各级政府官员、专家学者都没有停止探索中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出路。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本身经过严格设计后会是个好事,但是一旦失控可能变成坏事。”这是李云生工程师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的客观评价。
农业污染 使山东缺土
中国北方最大的蔬菜大棚基地山东寿光和青州两市,这两市也是农业化肥污染的重灾区。
据绿色和平报告,在寿光地区,平均每个家庭管理两到三个蔬菜大棚,每个家庭大约有3-10亩地,大多以种植番茄和黄瓜为主。在过去10年中,农户为了增加土壤肥力,不得不增加土壤中各种肥料的用量。例如寿光农户一次在一亩地上大约施用5-6公斤化肥,平均每户每隔10天上一次肥料,也就是说在一年的作物生长季(大概为240天)期间,温室大棚每年每亩地要用化学肥料120-144公斤。如果进一步换算,山东地区的温室大棚中每年每公顷土地上大约用掉1791~2149公斤的化肥。
过度依赖化肥的后果也是显见的。绿色和平走访的所有蔬菜大棚,土地都因为过量施用化学肥料明显酸性化了,棚里的土地上长着一层青苔,已经看不到黄土地本身的颜色。
而由于土地严重酸性化,喜酸性土壤的根线虫病在这一带的温室大棚内大面积爆发,而且无法治愈,就像土地患上了癌症。据统计,山东寿光地区90%的蔬菜大棚受根线虫病的侵扰,此病危害植株根系的生长,其表现为植株的根系肿胀,不再长毛细根。植株的根系遭到侵害后,基本不再吸收水分和养分,植株容易萎蔫,甚至造成绝产。
“大棚上的年数比较长,就有菌核病,还有根线瘤(虫),根线虫危害最大了。以前种粮食的时候没有,种蔬菜就有,而且卖农药的也没有想出好办法啊。我们有时候只能用溴甲烷熏蒸以及深翻土地把坏土给翻掉。”青州南霍陵村的杨姓农民说,“特别有效的方法基本没有,多施盐之类的,比如说上来病后,这个药不行换那个药,一种病靠一种药控制的效果不好。”
常规农药无法根治大棚病虫害,这也给剧毒农药提供了空间。化肥污染,农药污染,潍坊的水源也受到了影响。
绿色和平的崔婷婷告诉记者,山东温室大棚比较多,比较有钱施用化肥,化肥施用量是推荐用量的200倍,大棚十年以后,当地的土地板结得很厉害,不得不从东北运黑土过来,大棚的土地长满青苔,这是因为土地严重的酸性化,其实北方的土地本来不是喜欢长青苔的土质。
据调查,施用过量化肥和农药,可能导致地下水产生硝酸盐污染,因为氮肥中的氮素流失到环境中,便会转化为一种致癌物质:硝酸盐。“我们测试了当地的自来水、农田旁边的水井水,结果均严重超标,根据我们的粗略估算,超过国家标准20倍以上。这样的水不仅仅不适宜人饮用,实际上也已经不适合用作灌溉了,这样的水用作灌溉,只能加重土地上氮素的积累,并且长此以往,有可能最终使得这片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硝酸盐(致癌物)含量超标。” 崔婷婷说,水中硝态氮的含量,可以肯定是来自化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