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澳大利亚海关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尼的卫生纸作出反倾销终裁。终裁结果显示,最高倾销幅度达25%。
澳大利亚对华卫生纸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显示,中国金红叶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5%-10%,惠州福和纸业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2%-5%,广东省东莞市智达纸业制品有限公司、江门日佳纸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利信德纸品有限公司、上海可林纸业有限公司、汕头市大方纸业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5%-10%,除广东江门维达纸业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20%-25%。
据悉,2008年3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尼的卫生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