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下称:大华纸业)于2008年12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大华纸业为山东桓台博汇社会福利化工厂于2008年12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4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其中第一笔2000万元有效期自2008年12月30日起至2009年11月27日止,第二笔2000万元有效期自2009年1月5日起至2009年11月27日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分别为25670万元、13850万元,均无逾期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