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欧盟新普惠制方案正式实施。我国化学或有关工业产品、纺织品及纺织制品等13类产品不再享有欧盟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加强国际交流,有效应对冲击。
新普惠制方案最重要的改变来自于毕业机制的操作。前方案规定,如某单一国家在欧盟市场上的进口量超过预先设定的门槛,其出口产品的关税优惠将被取消;新方案根据对2004-2006年贸易数据的重新计算,对达到给惠要求的国家恢复了优惠待遇。根据新方案,欧盟恢复了对我国木浆及其它纤维原料的纤维素纸浆、纸或纸板的边角碎料和废品、纸、纸板的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
按照新方案,我国在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内能享受欧盟普惠制优惠待遇的产品有农产品、矿产品、木浆、纸及纸制品,而大部分工业产品依然被排除在欧盟普惠制优惠待遇之外。在欧盟给予普惠制待遇的十九类产品中,我国只有六类产品,而毕业产品则多达十三类。这对我国工业品在欧盟市场上的竞争较为不利。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外贸出口面临严峻考验,保市场、保增长、促发展成为当务之急。检验检疫部门建议有关行业应尽早采取措施全面提高我国工业产品在欧盟市场上的竞争力,尽可能减小欧盟普惠制毕业机制带来的不利影响。
首先应了解出口产品是否在欧盟普惠制给惠清单内,对于在给惠清单内的产品,应进一步了解新方案对该产品的关税优惠幅度,并注意相关产品的原料及加工工序是否欧盟普惠制原产地规则的要求,否则无法顺利申领到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同时,企业应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加强与国外客户的诚信合作,建立永续经营的理念,把保住国际市场份额作为当前渡过难关的主要目的。盲目降价的短视行为,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损失,也会导致欧盟对我出口产品实施反倾销,不利于我国产品在欧盟市场的长远发展。
其次,对于已经毕业的产品,可以考虑到欧盟普惠制方案中的其他给惠国投资设厂,或将国内原料运到这些国家进行充分加工,满足欧盟普惠制要求后再出口。
此外,有关企业在保持欧盟市场的同时,应努力开发新的国际市场。目前,我国已和包括东盟、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在内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商谈了自贸区,并且加入了亚太贸易协定,和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等实施货物贸易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应加强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究,有效减弱欧盟新普惠制带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