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部、辽宁省环保局的一支检查组11日来到大连,检查大连污染减排的完成情况,副市长张军汇报了相关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大连完成了2008年的减排任务。
根据省政府与大连市签订的《大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2008-2010年)》要求:到2008年底前,本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43万吨和11.50万吨,比上年削减2%和4%。副市长张军在汇报中表示,2008年,大连减排化学需氧量约2.2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可控制在5.43万吨以内,减排2%以上;减排二氧化硫约3.5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可控制在11.50万吨以内,减排4%以上。
大连市2008年减排专项资金使用了1.5亿元,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了47亿元,47亿元中包括大化、大钢、大水泥污染源搬迁投入的27亿元,水泥、造纸、粘土砖等落后产能关闭投入的4亿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