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澳大利亚海关总署对华、印尼卫生纸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相关厂商和进口商现提起上诉,并称如果上诉失败,将使案件提交联邦法院受理。
拥有的亚洲浆纸集团的印尼金光集团在圣诞节前期收到为期一年的海关反倾销调查。调查所引发的投诉来自澳大利亚的两个最大的卫生纸生产商。印尼生产商PT Pindo Deli和中国的金红叶纸业及澳洲本地的进口商Paper Force公司倾销幅度被裁定在8%-40%之间。Paper Force公司已暂时搁置在新南威尔士州开设新厂计划。该公司发言人史蒂夫.尼科尔森称澳洲海关总署违背了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规则,他们并不认为当地纸厂受到进口产品侵害,因此他们将力争捍卫自己的立场。
2008年3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尼的卫生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12月31日,澳大利亚海关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尼的卫生纸作出反倾销终裁,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181000。对华卫生纸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如下:金红叶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5%~10%;惠州福和纸业有限公司2%~5%;广东省东莞市智达纸业制品有限公司5%~10%;江门日佳纸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利信德纸品有限公司、上海可林纸业有限公司、汕头市大方纸业有限公司、除广东江门维达纸业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中国企业20%~25%。对印尼卫生纸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如下:PT Pindo Deli Pulp & Paper Mills 33%~38%,其他普遍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