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十堰市确定了2009年七项环保工作重点。
一是狠抓结构调整和工程减排,严格控制和治理点源面源污染,全市主要污染物COD和SO2排放量均下降2%以上,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二是努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点源面源污染治理等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环境基础管理,着力提升城市环境功能和环境管理水平。
三是严格环境准入,促进又好又快发展。建立总量控制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将总量控制的要求落实到审批项目管理中,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
四是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丹库规划》项目的实施,加强丹江口库区、黄龙滩水库、百二河、泗河等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六是实施“六大环保工程”,继续深化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加快黄姜加工、小造纸、小电镀、城镇污水及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整治,巩固环保专项治理成果,促进产业水平提升。
七是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以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为主的绿色创建工作,积极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城乡生态系统良性互动,可持续发展。